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

長遠房屋策略


上星期我們提到房委會放寬白表居屋資格,文章集中討論「技術問題」,即月入4萬元的家庭可以負擔什麼水平的樓價、政府現時放寬白表資格的作用等。但除了技術問題,原則問題亦同樣重要。

要討論白表居屋的資格,如收入、資產總額應定在什麼水平,除了要考慮此等家庭能否負擔私樓外,亦不能迴避原則/政策目標的問題,如港府應該資助市民置業嗎?政策上又有否定下某個比例的家庭要有自置物業的目標?

現時房策欠清晰目標

在第一任特首董建華年代,曾定出「7成家庭居於自置物業」的目標,繼而有「八萬五建屋」大計。其後由於樓價暴跌,輿論歸究於八萬五,建屋目標最終以「無提即不存在」方式撤回。繼任的曾蔭權、梁振英都避談建屋目標及居於自置居所家庭比例。

房委會將白表資格放寬至月入4萬元,不少意見認為上限過高,因為月入4萬元的家庭應該不必官方資助,可自行購置物業。但更重要的原則問題是:政府應否以公帑資助部分人置業?以貸款資助置業或是興建資助房屋的目標又是什麼?

董建華年代,政府有意於十年內令7成人居於自置物業,所以推出種種置業貸款計劃;另一方面,由於私人市場供應不足,所以在「八萬五」中,每年有3.5萬個單位由私人興建,5萬個由政府負責。不管我們是否同意七成置業目標,至少在董建華年代,房屋政策是有清晰目標的。

房屋福利界線代定

現時房委會及房協均將居屋及置安心的白表資格定於4萬元水平;我們並不肯定,政府是否認為月入4萬元以下的家庭都應獲得房屋福利。由於欠缺清晰的房屋目標,眾多政策推出的時候便顯得支離破碎。例如首批置安心只有不足一千個單位,但開放白表資格至月入4萬元,卻有數以十萬計家庭符合資格申請,最終只會令置安心變相成為抽獎活動只有少量家庭受惠。

當然,考慮到政治現實,制訂長遠房屋目標,不單是政府魄力的問題,也涉及如何凝聚社會共識。在可見將來,也許港府都難以說清楚長遠房屋政策的目標。但在公營機構將白表資格放寬時,官方起碼要表明,月入4萬元以下的家庭是否都應享有某種房屋福利、政府對符合申請資格家庭數目的估計、政策對政府財政影響等。遺憾的是,即使是上述的問題,政府都未見有提及。

想深一層,香港不單房策欠奉,連長遠人口政策以及各項社會政策都是以救火隊姿態出現,回歸後一直作領導的高官,你們會再怎樣推諉?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1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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