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評估銀行收水影響

上星期按揭市場熱門話題是「銀行收水」,市傳數家中小型銀行因全年按揭業務達標,暫停審批按揭;部分樓市淡友更認為銀行此舉會令樓市調整加劇,樓市好友卻認為,銀行收水是短期現象,2011年行將過去,踏入2012年,銀行為爭取按揭市場份額,按揭市場將恢復正常。

一般來說,銀行的確會在每年年底制定來年按揭目標;201119月新取用按揭總額已逾二千億元,較2009年全年數字為高,部分在上半年較進取的銀行,可能因按揭早已達標而暫停審批按揭。在「正常情況」下,銀行很有可能在製定明年按揭目標後,恢復審批按揭。但筆者擔心,明年情況可能有變---銀行當然會有新一年的按揭目標,但形勢所限,審批態度可能仍是消極。

原因之一,是過去數年批出的按揭,回籠速度偏慢---香港一般新造按揭合約的供款期長逾20年,但客戶平均的贖樓年期是710年。一般贖樓原因是換樓、轉按。但換樓多在樓市上升周期大量出現,現時普遍估計樓價有下調壓力,加上600萬以上物業難以借足7成,換樓需求被遏抑。

轉按方面,現時新造樓按利率平均在2.5厘以上,較23年前批出的按揭,利率反而上升,轉按的需求亦減;兩大因素影響之下,筆者估計未來一年,向銀行贖樓的個案會減少。

贖樓減少,意味整體上銀行按揭資產規模維持;簡單易明的形容是:過去銀行手上有20隻會,每年有34隻贖回,明年的情況可能是12隻。較少人贖會,銀行手上的按揭資產規模不減,新年度按揭目標亦難以大幅增加。

現存按揭資產的定價偏低,反而促使明年新造按揭利率仍有上升壓力。過去兩年,大量新造按揭以拆息加1厘以下批出,此些享受低息按揭的客戶,除了是換樓、或其他原因加按套現,否則不會轉按,贖樓期偏長。

過去一兩年越進取搶佔市場的銀行,在未來一段時間內,整體按揭資產的平均息差都不理想。銀行要改善整體資產的平均息差,唯有將新造樓按利率逐步調高。基於上述原因,即使美國在2012年全年不加息,筆者仍然估計新造按息將持續走高,會增加樓市的下調壓力。

原文刊於 imoney 2011年10月29日


新入伙樓花,按揭限制須知

金管局由200910月起,多次限制不同價格物業的按揭成數,以最新在6月推出的指引來說,樓價700萬至1,000萬物業的按揭成數最高為70%,最高貸款額為500萬元。但有關限制,只對指引公布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物業有效,換言之,在之前以樓花方式推出的物業,所受的規限其實有所不同。

舉例來說,如果置業人士在2010814日之前簽約購買一個1,100萬元的物業,選擇以建築期方式付款,物業並在近日交樓。當時金管局的指引,是「2,000萬以下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是7成,2000萬以上是6成」,換言之,有關物業其實不受之後公布的按揭指引規限,理論上只要銀行願意,估價又沒有問題,是可以借足樓價7成的。以1,100萬的樓價來說,便可借770萬元。相對來說,另一個同樣作價1,100萬元的物業,但是在今年611日之後簽約,在近日成交,便會受最新指引限制,只可借樓價5成,即550萬元。

由於近2年推出的指引實在太多,即使是地產代理也未必清楚詳情;之前以建築期方式購入樓花的人士,在申請按揭時,宜先向銀行或按揭代理查詢有關限制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31日


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代客供樓?

報載香港出現豪宅業主「走路」個案;據報道,有關業主持有一個市值三千多萬元單位,其後陸續多次向不同財務公司加按,部分貸款的利率高達數十厘。業主在按盡單位之後捲款失蹤。報道中最奇特的部分是:借出貸款最多的財務機構,為免損手,居然決定代供其他債主的貸款。

要解釋此宗個案如何奇怪,大家先要了解一些按揭流程。按揭是有抵押貸款,一般一按由銀行提供,銀行受金管局監管,對於不同樓價的按揭成數有一定限 制。報道中,那個三千多萬元的物業,一按只有千多萬元(即約五成)。業主借了一按,會與銀行簽訂按揭契,而樓契亦會由銀行保管,而在土地註冊資料中,亦會 列明物業由什麼銀行於何時承按。

財務公司二按生意有利可圖

借了一按,物業便是銀行貸款的抵押品,理論上除非銀行同意(多數情況是發展商的二按),否則已抵押的物業,不可再借入二按。但現實中,不少財務公司會接受已抵押的物業,借出二按。

原因是一按未償還本金與物業市值可能有很大餘額,即使業主無力供款,財務公司仍可以第二債權人身份追討,也不會血本無歸。加上此類二按利息高,不少 財務公司趨之若鶩。雖然財務公司不會持有樓契,但在物業註冊資料上,仍會註明有關貸款利益。此類操作的最大問題是,一旦一按銀行發現,借款人未經同意而將 物業再按,銀行可call loan。

報載單位已向不同銀行、財務公司抵押九次,估計欠款共3,800萬,物業市值3,100萬。第一債權人(一旦物業拍賣,有優先權取回欠款者)是一家 銀行,按揭本金估計一千多萬。業主懷疑走路後,最大債主(最後向業主借出最多款項的財務公司,借出約1,800萬元),決定暫代業主償還一、二按供款。其 原因是一旦銀行收樓拍賣,如拍得3,100萬元,銀行、其他財務公司依序取回款項,「最大債主」只可取回約900萬元,損失慘重。

代客供樓有古怪

說完背景資料,要說有關個案有何古怪。古怪一:當物業估值只有3,100萬,而物業按揭尚欠2,000萬元的情況下,筆者不認為有太多財務公司有勇 氣貸出1,800萬元。個案中的業主在半年內密集式借入二按,動機可疑,即使是提供高息二按的公司,也不會單因高息而批出按揭。其中一個可能性,是業主有 另外一些資產抵押予此家「最大債主」,即 cross-collateralized mortgage(交叉抵押按揭)。

其次是,「二按公司代供一按」,也是筆者聞所未聞。理性上「代供一按(及其他欠款)」,此家最大債主的唯一贏面,是等待樓價上升2成多,再與其他債 權人相討,拍賣物業,各自收回欠款。但相信現時罕有市場中人會認為樓價可在短期內上升2成。縱然樓價有上升空間,「最大債主」行動如同在「死會」上加碼, 是犯本之舉。

不計一按及「最大債主」本身1,800萬元的貸款,物業尚欠不同財務公司約1,000萬元,估計年利率為30厘,一年利息支出是300萬元。假設 「最大債主」可在一年後以3,800萬元賣出物業,在利息上仍會損失300萬元左右,左看右看,筆者亦難以看出此家「最大財主」為何會作出「代客供樓」的 義舉。

其實在資訊不充足的情況下,第三者難以知道完整故事,例如最大債主手上是否有債仔的其他抵押品。因此,看到「代客供樓」的故事,建議大家只能當娛樂新聞去看待這些報道。


原文刊於 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26日

欄目:宏觀論按

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

轉按數字將持續減少

近月樓市成交淡靜,按揭市場亦同步萎縮;今年3月新取用按揭約306億元,8月份已回落至147億元,跌幅52%,其中尤以轉按的跌幅更為明顯。3月時新批核按揭中,涉及轉按的有94億元,8月只有28億元,跌幅70%。轉按數字跌幅較大,有眾多原因。

業主轉按的理由眾多,其一是「慳息」:近年轉按數字高企,主因新造按息平,不少業主一待罰息期滿即行轉按。其次是「套現」,近年樓價上升,不少業主便以轉按方式套取現金作其他用途。但今年初銀行持續上調按揭利率後,新造按息上調,一般2年前批出的按揭,利率會較現時新造按息為低,慳息已不成轉按動機。另一方面,金管局對銀行按揭批核的監管更趨嚴格,銀行近期對有套現的轉按申請更為審慎,亦令轉按數字減少。

展望未來一段時間,筆者估計有兩類個案成為轉按主流。其一是早前借入發展商二按的業主,因二按息口較高,轉按仍可慳息。其二是因應經濟條件改善,透過轉按減去原按揭擔保人。但上述個案規模有限,整體而言,不論是金額或宗數,相信轉按數字將持續下跌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24日


新居屋隱藏嚴重問題

上星期曾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新居屋,市場有彈有讚;筆者亦認為,比起過去與私樓市值掛勾的舊居屋,新居屋會有較佳的平抑樓價效果。但對於曾蔭權以「市場失效」作為恢復推出居屋的理由,筆者並不贊同。另外,由按揭角度出發,筆者亦認為新居屋的定價問題,有大量需要澄清的地方。

先說理念問題。曾蔭權在上周三出席電視論壇時,以「市場失效,近年落成的私樓單位都是豪宅」作為推出新居屋的理由。筆者對此是百分百不同意,失效的是政府,不是市場。政府在2002年後一直緊縮土地供應,即使眾多學者、地產商建議恢復定期賣地,政府都拒絕;勾地制度下,每年只有少量地皮被勾出,而且傾向貴重地皮。所以,近一兩年現樓供應緊,而且都以豪宅定位,出問題的不是市場,是政府。是政府放任不管,令供應緊張。如果過去數年,政府維持較正常的土地供應,樓價也不會步步高升。

筆者認為單以「平抑樓價」的角度考慮,新居屋「售價與合資格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一點,會比舊居屋有效。但新居屋的背後,仍有不少原則問題要考慮:為什麼要資助月入3萬元的家庭置業(月入3萬元,已高於香港居於私人住宅家庭收入中位數)?如果樓價仍然上升,未來月入6萬元的家庭都負擔不了私樓,政府是否也要協助他們買樓?長遠來說,政府有沒有任何規劃,有多少比例的香港家庭置業需要會由政府協助?

其次是操作問題。現時新居屋的概念,是月入3萬元以下,首次置業家庭有資格申請;政府現時說,初步估算樓價在200萬元以下。筆者認為此估算的背後,隱藏嚴重問題。

官方的估算條件是:利率4.5厘、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計。200萬元樓價,借180萬元,供20年,月供為$11,388,不逾月入3萬元家庭收入的4成。利率4.5厘大概是過去10年的按揭利率的平均數,表面看來假設合理。問題是,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特別偏高,或特別偏低,如何處理?

以今年初新造按揭利率約1厘計算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260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57),即樓價為289萬元。相反,2006年最優惠利率曾達8厘,按息約6厘;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在6厘水平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167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64),即樓價186萬元;與上述利率為1厘時的條件比較,「合理售價」差距逾百萬元。

新居屋售價設定了「與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的條件,最終會令不同時候出售的居屋售價大幅波動。當然,房委會可以沿用舊例,在「折扣價」方面動手腳,例如在息口平的時候,也照讓維持略高的售價(即折扣較少),但結果卻會導致不同時期的居屋在未來轉讓時的補價有大幅差距。政府如何避免補價受利率影響的問題,應該向市民交代。

原文刊於 置業家居 2011年10年22日

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

由信貸角度看居屋政策

曾蔭權上周宣佈推出新居屋,坊間對新居屋褒貶不一,但罕有評論由按揭、信貸角度出發;筆者且試由此入手,議論一下。

居屋有房委包底 銀行批按手鬆

過去的舊居屋一手市場,不論是白表抑或綠表買家,由於有房委會擔保,萬一按揭借款人無力還款,房委會會向銀行賠償按揭未償還餘額,銀行按揭的批核甚 為鬆動。筆者曾經接觸一個個案,白表買家抽中居屋,其人有數十萬元經常逾期償還的私人貸款;此位買家徵詢筆者意見,是否適宜再借入按揭,購置居屋。筆者當 時的意見是:你的負債已重,不宜再增加債務負擔。此人最後仍然決定去馬,結果是,銀行仍然以一般按揭利率批出按揭。

一般按揭批核,銀行有一定的手續,了解申請人的負擔能力,在信貸資料庫中查閱信貸紀錄,無問題,才會批出按揭。但銀行對一手居屋按揭的申請,態度卻 大有不同,就筆者了解,部分銀行過去在批核一手居屋按揭時,查閱信貸紀錄只是例行程序,即使信貸紀錄有瑕疵的客戶,按揭申請也照批不誤。原因很簡單:有問 題,房委會包底,銀行事實上不會有損失的空間,銀行不必嚴格把關。

銀行對一手居屋按揭把關不嚴,問題是,究竟房委會本身,有沒有能力,或者說,會不會去查閱成千上萬的居屋申請人的信貸紀錄?以上述個案來說,筆者懷 疑房委會欠缺有關程序。此種情況其實很「正常」,房委會的資金,某程度上是公帑,一來是多多輸得起,二來不是房委會、官員自己錢,少量損失的個案,沒有太 多人在意。

新居屋定價方法有問題

居屋過去沒有發生大規模的按揭壞帳,是房委會,也是香港人的僥倖。但制度運行不應依賴運氣,筆者建議,未來新居屋如當局維持房委會擔保的按揭安排,在制度上也有完善的空間:房委會申請人的信貸紀錄,要有起碼的了解。

新居屋的另一個問題是定價。政府表明,新居屋定價不再與市價,而是與合資格申請人的負擔能力掛勾。官方估算,新居屋定價不逾200萬元。

官方的估算條件是:利率4.5厘、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計。200萬元樓價,借180萬元,供20年,月供為$11,388,不逾月入3萬元家庭收入的4成。利率4.5厘大概是過去10年的按揭利率的平均數,一切似乎問題不大。

問題是,現實中,按揭利率是浮動的。一個人在按息4.5厘時可負擔180萬元的按揭,不代表他在按息8厘時也可負擔一樣的按揭。

根據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,供款不逾3萬元4成」的條件: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1厘(等同今年年初的新造按息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260萬,居屋售價289萬元;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4.5厘(現時官方的估算標準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180萬,居屋售價200萬元;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6厘(2006年時的新造按息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167萬,居屋售價186萬元;

可見:政府現時的估算標準,受按息波動影響,售價波幅逾100萬元。(上述計算甚為保守,1997年按揭利率逾10厘)

政府以按揭負擔能力來計算居屋樓價,出發點沒有問題,問題是方法。正如筆者過去批評,坊間及官方以供款負擔比率(debt to income ratio)來衡量負擔能力有一定問題。筆者建議,未來新居屋推出時,售價應該考慮以「樓按負債率mortgage debt leverage」作定價標準。

簡單來說,政府可以計算一下:新居屋樓按總額,不超過合資格申請家庭年收入5倍。以家庭收入3萬元計,代表一手居屋按揭金額上限是180元,9成按 揭的話,樓價200萬元。此舉一樣可以令申請人購入中長線來說可負擔的單位,亦不會因為按揭利率波動,而令新居屋每期定價忽上忽下。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19日

欄目宏觀論按

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

本息比例

新造按揭利率上升,很多人會將焦點集中在每月供款上升。其實按息上升,帶來的影響不只是每月供款增加。每月供款中,本金及利息的比例都會受影響。

老一輩的供樓經驗,是「供樓初期每月供款中,利息遠較本金為多」,要到供樓中後期,供款中償還本金的比例才會升逾付息比例。的確,以過去十多年,平均按息約5厘來說,如果選用20年期供款,第一年的供款中,有62%用於供息,38%用於供本。以100萬元按揭為例,按息5厘,20年還款期,第一個月供款6599.56元中,大約4,167元為供息,2,433元供本。

現時一般按息約2.5厘,如本金、年期不變,月供5,299元中,有2,083元供息,3,216元供本。即第一個月的供款中,已有逾半用於償還本金。現時新造按息逐步上升,將令供款初期的本息比例再次「恢復正常」。以20年還款期計,按息如升逾3.47厘水平,首月供款中,還息金額便會高於還本。

供本比例低,代表用家還本較少。如樓價不升不跌,數年後賣樓,套現所得會較少。


原文刊於晴報 2011年10月17日

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

評施政報告

曾特首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,對於市民最留意的房屋措施,報告發表前消息早已洩露——每年提供2,500至6,500個新居屋單位,聽來反有新意欠奉的感覺。

平心而論,焦點所在的「新居屋」,在制度設計上甚為合理。過去居屋難以平抑樓價,原因之一是與私樓市值掛鈎,居屋售價緊隨私樓價步步高陞。現時的新 居屋訂價與合資深人士負擔能力掛鈎,至少在制度上避免了「舊居屋」時代,出現白表合資格人士事實上負擔不起居屋按揭供款的尷尬情況。

另一個值得一讚的是新居屋有較明確的「退場機制」——當私人住宅市場價格下跌,至合資格人士可以負擔私樓價格時,居屋供應將減少。

質疑政策延續性

所謂有讚有彈,政府放風後,坊間對新居屋政策亦不乏批評:包括「遠水不能救近火」——最快可在2014至2015年供預售,2016至2017年落成。但基於覓地、建屋需時,筆者認為的時間表可以接受。

筆者認為新居屋政策的主要問題不在於落成需時,而在於時機不合、欠缺內在邏輯。

先說時機問題:放任房屋價格暴升,曾蔭權在任期最後一年(其實不足9個月),忽然來一個大有為房屋政策,政策可以有多大延續性?

政府將在明年換屆,現時推出任何中長綫房屋措施,都是多餘的。不管新一屆特首是誰,都沒有必要跟隨上一屆政府的房屋政策。香港特首是5年一任,而中 央已承諾香港人可於2017年以普選選出特首。先不管2017年的特首選舉有沒有任何篩選,2012年上任的特首,如想於2017年連任,必須予一般港人 一個「有為、革新」的形象。筆者估計現時的主要官員中,大部分將不會獲留用。現時由曾蔭權推出的措施,有很大機會被新一屆政府完全推翻(或改頭換面)。

真正對未來10年香港房屋土地政策有影響的,是幾位疑似特首候選人的政綱,而不是姍姍來遲了數年的曾蔭權房屋政策。曾蔭權在任內最後一年才推出重要 房屋措施,除了下一屆不會照跟的問題外,也隱藏資助房屋架床疊屋的問題。由港英時代的居屋、夾屋算起,董建華年代有租置計劃,曾蔭權去年推出置安心,加上 現時的「新居屋」,明年新特首上場可能又有新版本,令市場上的資助房屋類型太多,補價程序、甚麼買家合資格在二手市場購買等的規定各有不同。資助房屋的種 類太多,最終會令市場割裂,影響轉售價格。

房策欠邏輯

第二個更大的問題是措施欠缺內在邏輯。合資格申請新居屋的家庭是月入3萬元以下家庭。乍聽起來十分合理:3萬元收入,現時的確難以負擔私樓樓價(二手樓在年內的平均成交價已逾400萬元)。問題是,3萬元的家庭收入,已超逾本地私宅住戶的入息中位數(28,000元)。 換言之,在新居屋的措施下,現時多於一半居於私人住宅物業的家庭(如果其居住單位不是自己購置的),理論上都合資格申請新居屋。或者說:政府變相承認,多於一半居於私人住宅的家庭,事實上難以在私人市場購置單位。

出現此情況,原因仍是政府欠缺長遠房屋政策目標。政府近年說出來的房屋目標都是「穩定樓價」,結果只有頭痛醫頭,推出的措施只為解決一時民意壓力,最終香港人的一般居住環境了無改善。

曾先生任期只餘9個月,事實上不必期望他現時推出有延續性的措施。與其寄望於曾蔭權,香港人不如加緊督促幾位疑似候選人,盡早交代政綱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12日

欄目 宏觀論按


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問題不是按息

9月多家銀行再度上調新造按揭利率後,現時一般新造樓宇按揭,利率已由去年底的不足一厘,上升至目前的約2.5厘水平。不少分析認為,銀行上調按息,是近期成交回軟的原因;筆者對上述意見一直有保留。按息上調對樓市自然有負面影響,如果利率持續上調,樓市成交量可望再回落。但與按息比較,當局收緊按揭成數,其實有更大殺傷力。

新造按息上升,同一數額借款,每月供款增加、每月供款中的利息比例上升、月入不變的話,更多準買家不能通過壓力測試;此些都是事實。問題是,現時說的按息,僅是2.5厘水平;此按息大致與2003年樓價由谷底回升時的水平接近。而且現時市場仍普遍預期未來一兩年會仍會有較明顯的通脹,在此背景下,2.5厘的息率仍是偏低,對樓市的影響理應不會太大。

2011年真正令樓市回軟的原因,是當局限制按揭成數,600萬元以上物業已不可由正常方式借用7成按揭。更大的影響來金管局自對「非自住物業」、「多重按揭」的限制及警示。由於正面按揭資料庫的推出,基本上令銀行對按揭申請人持有多少個未供滿按揭的物業一目了然。而所不願意披露按揭資料的按揭申請,銀行需按限制再下調一成貸款額,並上調一厘按息。筆者認為,以上收緊按揭成數的措施,才是近期成交回軟的主要內部因素;加上債務危機此一外部因素,促成樓市見頂回調。

筆者認為置業人士要考慮的是:上升收緊物業按揭的措施,特別是針對非自用按揭一項,有可能長期化。在信貸資料庫不包括正面按揭資料的時代,不少香港人以「自住一間、收租一兩間」的方式置業投資;但未來同一套勢難以執行。

雖然市場認為,有關措施推出是為了壓抑炒風;意味一旦樓市轉向,沒有需要再壓抑炒風時,措施可能收回。但金管局推出有關措施時,開宗明義是為了減少信貸風險,而針對非自用按揭,客觀上是合理的措施,筆者難以想像,當局在未來會推翻昨日的我,撤銷對非自用物業按揭的限制。

如果有關措施真的長期化,「自住一間、收租一兩間」的方式在未來將難以執行,對本地樓市的生態,將有長遠影響。

原文刊於 iMONEY 2011年10月8日

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銀行收水,樓價有壓力

近日股市下調,但在樓市方面,雖然成交量萎縮(代理謂靜過2003SARS期),樓價卻一直未見跟隨。不過,筆者感覺本地銀行業有提早關水喉迹象,如情況持續,料會為本地樓市再添下調壓力。

按揭微利 銀行「唔願做」

多家銀行按揭部門負責人向筆者表示,由於存款利率上升,即使按息上調,按揭業務仍屬微利。部分銀行甚至有「唔願做」的情況,更有銀行一度通知,暫緩處理近期取用按揭的申請。另一些銀行更表示,暫時只想承造按息較高的工商舖按揭。

銀行如此態度,有很多原因,其一是真的認為現時按揭業務盈利不吸引;其次是201118月,本地新取用按揭已達1,829億,較去年同期的 2,063億有所下調,但已貼近2009年整年的按揭取用金額1,993億元水平。在銀行角度來說,可說已「夠數」,沒有太大跑數壓力。銀行現時的壓力, 反而是要改善整體按揭組合的息差,以彌補過去兩年按息太低的問題。

在利潤因素之外,銀行收水的另一原因,與風險因素有關。至目前為止,歐洲債務危機仍在惡化,最終可能出現國家破產或銀行倒閉。不論出現何種情況,最終都會影響環球金融業務,悲觀者甚至認為可能出現上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。以風險管理角度考慮,收緊水喉是理性決定。

向現實低頭 急出貨者終要降價

8月以來,樓市成交轉靜,但價格一直未見明顯回落。其中一個原因是港府去年推出特別印花稅後,炒家大致消失,持貨者以用家及長綫投資者為主。即使 金融市場風聲鶴唳,由於按息平、持貨成本低,令樓市未見大規模劈價散貨。原本用意是遏抑樓價的措施,反過來成為穩定樓價的因素,或說是延後了樓市的調整。

雖然樓市未見大規模劈價散貨,但成交量下跌,最終會令需要出貨的業主面對現實。如果歐債問題惡化,銀行收緊水喉的情況持續,本地樓市成交寥寥,樓價或出現「陰乾式」下跌,即每月微跌,維持一段長時間。

現時有意入市的準買家,在考慮「樓價是否高處不勝寒?」、「是否可負擔按揭供款?」之外,亦宜考慮「是否可順利借入足額按揭?」。

另一個可能觸發樓市明顯調整的是一手發展商態度。比起散戶式的炒家,發展商才是樓市的真正大戶。2003年以來,發展商都不願平價賣樓,原因是土地 供應有限,難以補充麵粉便自然不願平價賣麵包。但現時港府已明顯增加土地供應,部分持貨較多的發展商,如估計麵包價格偏軟,或會重拾「求量不求價」的策 略。一旦有大規模新盤以低於二手價開售,二手樓價格勢將被壓低。

民企老闆伺機沽貨還債保命

最後,大家亦宜留意國內民企拖欠貸款的風潮會否惡化。如果國內民企債務危機爆破,可能觸發持有香港資金的國內大戶賣樓套現還債。眾所周知,國內買家已是本地樓市一大上升動力。如現時出現大規模的內地客賣樓套現潮,二手樓價將出現明顯調整,連帶影響一手訂價。

或者有人會認為,不少民企老闆索性「走佬」,反而會保留香港的資產。但筆者認為,國內民企老闆均是「地頭虫」,只在自己熟悉的環境稱王稱霸,走佬便難以東山再起;較大可能仍是盡可能還債,香港物業現時仍有水位,反而是最有可能被出售套現的資產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10日

On List律師

不少人在置業時,會將有關物業買賣的程序都委託相熟律師處理。但置業人士選擇律師時,應留意代表自己之律師樓是否在心宜銀行”on list”。每家銀行都會有合乎自己要求之律師樓的名單,行內稱為” on list”。部分銀行會拒絕不在名單上的律師樓代表銀行處理按揭契,此情況甚至會令置業人士出現額外支出。

銀行在批出按揭條件,而借款人又接受之後,雙方會簽訂「按揭契」,費用一般由借款人負責。如果借款人選擇的律師,正好在有關銀行合作名單上的律師,借貸雙方便可由同一律師代表,簽訂按揭契。相反,如借款人的律師不在銀行名單上,按揭契便需要由兩位律師分別代表銀行及借款人處理(關鍵是兩份律師費都由借款人支付)

由於現時的物業買賣律師費,多數以「套餐」方式推出,即律師樓收取的費用,已包括「買賣合約、樓契、按揭契」。即使買家另外找銀行名單上的律師處理按揭契,仍需支付一筆費用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10日


樓按割喉戰告終 P按重新主導

去年H按利率曾一度低見「H+0.65厘」,加上拆息低企,新造按揭利率不足1厘。但此等價位實屬割喉式競爭,只有助於銀行搶佔市佔率,按揭業務對盈利貢獻不大,萬一樓市調整,出現少數斷供個案,更會影響整體銀行按揭資產質素。

結果在金管局多次示警,要求銀行注意貸款增長及存貸比率;加上有大型銀行高調退出H按市場,資金成本(主要是定期存款利率)上升;割喉戰終告一段落,銀行開始調整按揭利率。

經過多次調整,現時一般新造按息,實力人士的H按大致在「H+2.2厘」。以本月7日一個月拆息約0.21厘計,即按息為2.41厘水平。而一般實力人士的P按利率大致在「P(5.25)-2.8厘」,即2.45厘。

由於二者的實質利率水平接近,而且多數銀行的P按比H按有較高的回贈,加上H按始終有一定風險(拆息上升時將以鎖息上限供樓,而鎖息上限一般較傳統P按利率略高)8月新批按揭中,P按比例已大幅回升至4成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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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以來,筆者所接觸的新批個案中,P按比例已高於H按,估計在金管局月底公布的數字會有所反映,簡單而言:經過數年的按揭戰,市場將重回P按主導 的局面。H按將在新造按揭比例中逐步減少,未來可能只有極優質客戶可獲批H按,而且H按與P按的息差,亦不會如去年般高逾1厘。

H按未完全消失的當下,不少準買家可能會問,現時在P按與H按之間,應該如何選擇。

筆者的答案是:置業人士不應該從「P按較好,抑或H按較好」出發。因為不同銀行的按揭產品都不同,可能A銀行的P按比較同一銀行的H按吸引,但B銀行的H按卻比A銀行的P按較佳,難以一概而論。

一般來說,我建議借款人可比較利息、現金回贈、罰息安排等。對H按,會多了「鎖息上限」的考慮。假如置業人士獲批的H按條件,利率已高於獲批的P按,那毫 無疑問應選用P按。如果銀行批出的H按,利率較P按為低(例如低0.1),但H按鎖息上限定得較高(例如比P按利率高0.2),如借款人擔心未來拆息 波動時,會以鎖息上限供樓的風險,建議置業人士優先考慮P按。

相反,如果銀行開出的H按條件,H按利率仍然大幅低於P按利率(例如0.3厘以上),置業人士不妨優先考慮H按。

原文刊於 信報網站

2011年10月8日

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

銀行考慮調整現有按揭客戶按息?

近期新造按息上升,一般新造按息水平約2.5厘,較年初的H+0.7%,即大概0.9厘,大幅上升210點子。銀行上調新造按揭利率,主要原因是資金成本 上升:新近港元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已達2厘水平。有銀行家便對筆者吐苦水:銀行表面是上調按息,但以息差計,在存款利率步步高升的情況下,按揭息差並沒有擴 闊多少。

存款利率升 按揭息差沒擴闊

筆者聽到「賓架」此言,想到兩件事,其一是銀行仍有上調新造按息的主觀意願;其次是:早兩年銀行搶市佔率,以平均H+0.7%借出按揭,現時一個月拆息大 概仍是0.21厘,大筆近年貸放的按揭,事實上每月仍是以不足一厘供樓,銀行可謂有口難言。除了銀行家吐吐苦水,更有銀行以接受傳媒訪問的方式放風:大量 以極低按息貸出的按揭如佔銀行按揭資產比例偏高,將影響銀行盈利,「可能有銀行會與客戶重訂價格」。

括號內句子的意思,解讀出來就是:如果銀行現有的組合中有太多H+0.7厘的合約,在現時資金成本上升的情況下,這些按揭事實上是蝕本生意,如果情況持續至銀行不能接受,可能有銀行會與既有客戶重訂按息。(有關報道在網上討論區已引發熱烈討論)

其實上述消息在行內已流傳一段時間,筆者在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旗下的《晴報》創刊號(8月1日)專欄中,曾評論有關消息。筆者的理解是:說「有行家可能會如何如何」,意思其實是「我們想如何如何。」

H+0.7%按揭 盈利微薄

筆者估計新造按揭按息會持續上升,原因之一亦與銀行早一兩年借的按揭利率太低有關。平心而論,銀行以H+0.7%貸出按揭,盈利的確微薄。銀行有充足動 機,在2011年的新造按揭中擴闊息差,令整體按揭組合息差回復正常。問題是今年樓市成交量回落,當局又進一步收緊按揭成數,令一眾銀行算盤難以打響,早 一兩年以極低息貸出的按揭比重仍高,以加權值計算,貸款組合的回報會明顯偏低,直接影響淨息差(Net Interest Margin)。

調整按揭價格 後果嚴重

如果銀行不能夠透過上調新造按息,補救按揭組合的低回報;那麼,另一個可考慮的方案,便是修改現有按揭組合的利率,以改善盈利。要調整現有組合按息,其中 一個方式是上調最優惠利率或拆息,但在聯繫滙率下,兩者事實上不由銀行完全操縱。剩下的可能性,便是「調整既有按揭組合價格」,例如,H+0.7%,上調 至H+1%。

問題是,調整既有按揭價格,與上調新造按息完全是兩回事。前者涉及更改合約。按揭的價格,包括以H或P為基準,以及息差(SPREAD)。合約是由雙方制 定的,銀行極難單方面更改合約(正如你不可用「我失業」為理由,自行每月調低按揭供款)。如銀行單方面更改合約,先不論法律爭議,在社會形象上將有重大代 價。(雷曼事件令多家銀行出現一批索償客戶長駐,已令銀行不勝其擾,更改既有按揭價格,後果可能更嚴重)

銀行放風是一回事,筆者估計,即使每家銀行都有主觀願望上調既有按揭組合價格,都難有人英勇帶頭。未來的可能發展,是銀行進一步上調新造按揭利率,至平均 P-2%,即3.25厘水平,以拉上補下的方式改善按揭組合平均息差。萬一有銀行英勇帶頭的話,先不說可能引起現有客戶震怒的後果,要令「單方面更改合 約」一事合理化,有關銀行恐怕亦需要證明現有按揭組合已「蝕入肉」,否則難以引起同情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4日

欄名:宏觀論按


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

如何比較H按及P按

多家銀行上調新造按揭利率,部分銀行的H按利率,已貼近P按水平;不少人可能會問,在現時的情況下,在P按與H按之間,應該如何選擇。

我的答案是:置業人士不應該考慮「P按較好,抑或H按較好」。因為不同銀行的按揭產品各不相同,可能A銀行的P按比較同一銀行的H按吸引,但B銀行的H按卻比A銀行的P按較佳,難以一概而論。

一般來說,我們會建議借款人考慮利息、現金回贈、罰息安排等。通常同一家銀行的P按產品,現金回贈會較H按為高。

單純以按息考慮,假如置業人士獲批的H按條件,利率已高於獲批的P按,當然優先考慮P按。

如果銀行批出的H按條件,H按利率與P按的息差不大,而置業人士認為未來可能出現拆息上升快於最優惠利率上升,導致使用鎖息上限供樓的情況,宜優先考慮P按。相反,如果銀行開出的H按條件,H按利率仍然大幅低於P按利率(例如0.3厘或以上),置業人士不妨優先考慮H按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3日

撤辣刺激作用消退?

 周末一手成交回落,有外資大行發表報告認為,撤辣的刺激作用消退,並預期樓價仍然受壓。一手成交量的確有所回落,但撤辣帶來的,應該不止是一時的刺激。今年一手住宅的成交量仍可望挑戰新例以來新高水平。 說撤辣的刺激作用減弱,是一個公平但容易引起誤判的評估。說「公平」,因為無論由按月或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