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

以低負擔控高位入市風險


 近日一個網站發表調查,指95%準備成婚人士希望婚後買樓自住,但有57%新人表示無力負擔,更有26%受訪者表示婚後將與家人同住。
樓價高企,市民難以置業是傳媒報道中常見的話題。早前某報報道,一位年輕區議員,月入2.2萬元,扣除上繳政黨、競選經費還款,每月實際可支配收入1.7 萬元;其女友為護士,月入約2萬元,二人有約40萬元儲蓄。二人即將成婚,計劃置業,近兩年經常睇樓,而目標物業由數年前140萬元,升至現時約300萬 元。
月入3.7萬,按揭負擔如何計?
二人儲蓄不足以支付心儀物業三成首期,如以九成按揭入市,需支付約10萬元保費;個案主人認為並不划算,「還是7成按揭較穩妥」,考慮婚後先行租樓,打算再儲蓄一至兩年至70萬元,再行打算。報道引述事主意見,認為現時樓價已與一般人收入脫節。
上述個案應該有一定代表性,準買家看着心儀物業樓價持續上升,而儲蓄根本不可能同步增加,「再觀望一下」是人之常情。
與眾多個案雷同,「先租樓一段時間」較好,抑或「現時入市」較佳,決定性因素是樓價走向。如果樓價、租金持續上升,「先租樓」的選項會付出較多機會成本。 相反,如果樓價出現明顯下跌,「先租樓」便是明智決定。大家都沒有水晶球,不知道樓價走向,我們因此建議案主以「負擔能力」角度考慮問題,以控制入市風 險。
以樓價300萬元為例,9成按揭即借270萬元,在按揭證券公司按保計劃下,如選用30年按揭,保費是10.7萬元左右。但保費可選擇加借,即按揭總額升至280.7萬元。
以低負擔計算的高成數按揭
以二人每月可支配收入3.7萬元計,按揭貸款連保費,是二人年收入的6.3倍。(我們稱此標準為樓按負債比率Mortgage Debt Leverage, MDL)
二人年齡在30歲以下,未來收入估計有一定增長,負債水平可算在合理水平。簡單來說,事主心儀物業的價格,仍在他的負擔範圍內,未與其收入脫節。
作為對比,2012年第三季,居於私人住宅家庭月入中位數2.9萬元,2012年11月住宅按揭平均貸款額281萬元;一般香港家庭的樓按負債比為 8.07倍。即一般香港家庭的按揭借款為年收入的8倍左右。個案主人翁的樓按負擔己是相對地保守,並沒有以「買大賠大」心態入市。(見表)
以市場常用的供樓負擔為指標,借款280.7萬元,現行利率2.15厘,30年還款,每月供款是10,587元,供款負擔是月入28.6%。金管局壓力測 試的標準是現行利率加2厘,我們再保守一點,假設未來按息升至5厘(即上升2.85厘),月供會升至15,069元,如二人月入不變,供款比率是月入 40.7%,這是一種以低負擔、高按揭槓桿的置業選項。我們一向都認為,在樓市高位入市要承受:首虧損、高減值的後果,因此任何入市方案都避免不到此中風 險,而低負擔、高按揭槓桿的方案,由於基數緣由,可以將潛在損耗減低。
當然,我們不是主張「負擔得來就要置業」,也不是認為現階段買樓在理財上一定較租樓為佳;事實上,租樓是不少人的理性選擇。但值得指出的是,單單以個案來 說,事主並不是因為收入不足應付供樓而未能置業。他沒有置業,只是他個人的選擇,至於這個選擇是否可帶來最大利益,便有待時間證明。
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3年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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