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高位入市的風險


樓價高企,不少評論,包括港府高官都會溫馨提示,置業人士現時入市,要留意風險。但對於「風險」的具體內容,卻語焉不詳;較多人提及的是「一旦利率上調,供款急增」,但此其實是「按息偏低時入市的風險」,而不是高位入市的風險。

我們認為,無論樓市在周期的任何階段,只要置業人士是透過按揭入市,便牽涉到兩大風險:其一為「首虧損」 (first loss),其次為「高虧損值」 (high loss severity),而在樓市高峰期置業,此兩類風險尤其甚高。

首虧損風險—小業主首先承受損失

所謂「首虧損」,是指當出現損失時,借取按揭入市的買家,是第一個承受損失者。一個600萬元的物業,買家以7成按揭入市,即借入420萬元,首期支出為 180萬元。當樓價下跌一成,市值跌至540萬元時,首先,或者該說屆時唯一面對虧損的,是小業主。當樓價下跌4成,物業市值尚餘360萬元時,承受虧損 的,仍然僅限於小業主。當然,只要小業主按時供樓,按揭銀行是不會有虧損的。

甚至是,當物業成為負資產,小業主亦斷供時,銀行亦不一定有虧損---銀行收回物業拍賣,所得的不足以抵銷貸款,銀行仍然可以向小業主追索差額;只有在小業主破產,令銀行不能追收欠款的情況下,銀行才會有虧損。此便是小業主透過按揭入市的「首虧損」風險。

其次是「高虧損值」,物業買賣可能是許多人一身中最重大的投資。買錯了一件衫、甚至一部車,損失仍在可負擔的範圍。但買樓後出現損失,規模可以百萬港元計;在上一個高峰期尾段入市,其後因種種原因被迫低位止蝕,甚至因此負上巨債而要用上多年償還的個案多不勝數。

此便是透過按揭購買物業出現「高虧損值」的風險(要留意的是:如果是以現金入市,一旦樓價大幅回落,置業者一樣會有巨大損失,只是不用欠下債務,其後再償還而已)。

要強調的是,無論是處於樓市周期的任何階段,只要是透過按揭入市,置業者均需面對首虧損及高虧損值兩大風險。但在樓價偏低時入市(指樓價相對於平均入息比率處於低位),兩項風險較低,樓價偏高時,風險更高。

不入市風險 損失只為機會成本

另外,面對「入市風險」的論述,不時聽到有人反駁:就算不買樓,改為租樓,也一樣有風險。誠然,人生在世,不論採取任何行動,都有相關風險。不買樓的風險,近幾年香港人亦耳熟能詳:樓價、租金都上升了,數年前不買樓的決定,往往代表現時租屋開支較購置物業的按揭供款更高。

不過,要留意的是,「不入市的風險」,損失的是機會成本,此類損失相對於高位入市後資產價格暴跌時所承受的損失少得多,程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語。QE3之 後,雖然資金流入的規模似乎遠不及QE1、2,但市場主流觀點仍是對後市一面倒看好,我們認為,是時候釐清高位入市的真正風險所在了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10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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