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

促建中產房 租期5年



早前我們提到,現時的住宅租賃市場,業主強勢,在一、兩年的短租約滿後,往往大幅加租,如租客不就範,只好 另覓新居,過著仿如遊牧民族的生活。若租客不想一年一遷,只好提早入市。但現時樓價高企,勉強入市的買家,不單極有可能買貴;如按息在數年後上升,供款開 支急增,更可能嚴重影響財務情況。

綜合而言,香港人愛買樓,其中一個主要原因,是市場欠缺「長期租樓」的選擇。即使有相當數量的工廠大厦改建為住宅出租,只要租金、租期是業主與租客自行釐 訂,幾可肯定「短租期」、「按年加租」的相似現象勢必出現。因此,我們建議港府宜重新考慮,推出針對中產人士租住需求的公營房屋,提供一個較長年期、租金 較相宜及穩定的選擇。

在構想中,我們認為「中產」的定位應為收入在「全港家庭收入中位數」以上、「居於私人房屋住戶收入中位數」以下。參考2011年底的數字,全港家庭月入中 位數為2萬元,而居於私人房屋住戶收入中位數為2.95萬元;根據統計處資料,位於此區間的家庭大概有40萬戶。當中已有自置物業的一群,又或已居於公屋 中的家庭,應該不需要申請中產租住房,實際合資格的約有20萬戶。

家庭月入低於2萬元,而人數為4人或以上,差不多已符合資格申請公屋。家庭月入如高於2.95萬元,以現時2.2厘利率計算,應可以置業。

官方宜提供「長期租樓」選擇

針對那20萬戶符合收入條件的家庭,政府可考慮在未來10年,撥出土地,發展「中產租住房」,提供約4萬個單位,可供一成「合資格住戶」入住。租約期建議 為5年,期滿可再訂租約。租期達5年,是要回應私樓短租期和頻加租的現象,同時,亦可免跟私樓競爭。建樓質素可以沿用實而不華的標準,但實用面積應高於私 樓,更不可建發水或縮水樓。租金方面,可以是「首年為市值租金,按年以半成遞減」,即第5年的租金,為第一年的8成,以鼓勵租客長期租用。

對租客而言,如果政府有此類單位供應,好處包括:有較佳的「租樓」選擇,不必擔心租住一年後被加租,變相被迫遷。由於長遠來說租金較相宜及穩定,租客亦可 在租期內儲蓄資金,留待日後置業/創業之用,有助提高社會流動性。對市場而言,出現一批租金較相宜的實用單位,亦可望紓緩中小型私人住宅的租金升幅。對港 府而言,以10年為目標,每年提供4000個單位,對公屋或私樓用地的排擠效應該不算太嚴重。

配合證券化 可還富於民

政府還可考慮將中產租住房證券化,項目有租金收入,港府亦可以3A評級加擔保;由於港府的信貸評級極高,中產租住房證券化,不愁無銷路。這類似REIT的 證券由於是政府發行,等同港元官債,市場對於擁有6000億元儲備的港府發債,其反應可以想像會是十分歡迎。如果港府願意,更可為香港散戶投資者提供一定 折扣,實行還富於民。

證券化的好處,一來是令「收租普羅化」;要買樓收租,本質上是「資本密集」行動,但將之「斬件」應市,又有受薪團隊做管理、入場門檻降低,香港人可以儲蓄 投放到自已認識又易明的投資選項,總好過「隔山買牛」,而中長期更可發展本地資本市場。中產租住房證券化,除可以令更多小投資者以較少的資金,享受穩定的 租金收入,更重要的是可避免他們為了買樓收租,而在現時風高浪急的環境下入市。

在樓市高位,就算政府推出相對便宜的房屋出售,卻根本沒有解決市民因借貸樓宇按揭而出現的「首虧損」(first loss) 和「高虧損值」 (high loss severity) 風險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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