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我們提到,金管局將按揭年期限劃一在30年以内,可望有效減少邊緣借款人負上過高債務的問題。
具體來說,以一個月入2萬元,購置物業自用的買家來說,以按揭利率2.2厘計,如做40年按揭,要通過壓力測試(按息較現時上升2厘時,每月供款不逾月入6成),借款上限約是$2,787,650。現時金管局將按揭年期上限劃一至30年,同一位按揭申請人,可通過壓力測試的借款上限是$2,453,900。
如果要借款$250萬元,以現行利率2.2厘、按揭年期40年計,借款人月入需達$17,936元;如按揭年期為30年,借款人月入需達$20,376,較之前上升13.6%。
簡單來說,金管局收緊按揭年期,的確可以避免借款人「借得太盡」。不過,如果借款人在現行指引下選用最長按揭年期才可通過壓力測試,按息一旦上升,借款人仍有可能面對「緩衝不足」、難以透過延長還款期减低供款負擔的問題。
原文刊於晴報 2012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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