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新入伙樓花,按揭限制須知

金管局由200910月起,多次限制不同價格物業的按揭成數,以最新在6月推出的指引來說,樓價700萬至1,000萬物業的按揭成數最高為70%,最高貸款額為500萬元。但有關限制,只對指引公布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物業有效,換言之,在之前以樓花方式推出的物業,所受的規限其實有所不同。

舉例來說,如果置業人士在2010814日之前簽約購買一個1,100萬元的物業,選擇以建築期方式付款,物業並在近日交樓。當時金管局的指引,是「2,000萬以下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是7成,2000萬以上是6成」,換言之,有關物業其實不受之後公布的按揭指引規限,理論上只要銀行願意,估價又沒有問題,是可以借足樓價7成的。以1,100萬的樓價來說,便可借770萬元。相對來說,另一個同樣作價1,100萬元的物業,但是在今年611日之後簽約,在近日成交,便會受最新指引限制,只可借樓價5成,即550萬元。

由於近2年推出的指引實在太多,即使是地產代理也未必清楚詳情;之前以建築期方式購入樓花的人士,在申請按揭時,宜先向銀行或按揭代理查詢有關限制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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