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

新居屋隱藏嚴重問題

上星期曾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新居屋,市場有彈有讚;筆者亦認為,比起過去與私樓市值掛勾的舊居屋,新居屋會有較佳的平抑樓價效果。但對於曾蔭權以「市場失效」作為恢復推出居屋的理由,筆者並不贊同。另外,由按揭角度出發,筆者亦認為新居屋的定價問題,有大量需要澄清的地方。

先說理念問題。曾蔭權在上周三出席電視論壇時,以「市場失效,近年落成的私樓單位都是豪宅」作為推出新居屋的理由。筆者對此是百分百不同意,失效的是政府,不是市場。政府在2002年後一直緊縮土地供應,即使眾多學者、地產商建議恢復定期賣地,政府都拒絕;勾地制度下,每年只有少量地皮被勾出,而且傾向貴重地皮。所以,近一兩年現樓供應緊,而且都以豪宅定位,出問題的不是市場,是政府。是政府放任不管,令供應緊張。如果過去數年,政府維持較正常的土地供應,樓價也不會步步高升。

筆者認為單以「平抑樓價」的角度考慮,新居屋「售價與合資格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一點,會比舊居屋有效。但新居屋的背後,仍有不少原則問題要考慮:為什麼要資助月入3萬元的家庭置業(月入3萬元,已高於香港居於私人住宅家庭收入中位數)?如果樓價仍然上升,未來月入6萬元的家庭都負擔不了私樓,政府是否也要協助他們買樓?長遠來說,政府有沒有任何規劃,有多少比例的香港家庭置業需要會由政府協助?

其次是操作問題。現時新居屋的概念,是月入3萬元以下,首次置業家庭有資格申請;政府現時說,初步估算樓價在200萬元以下。筆者認為此估算的背後,隱藏嚴重問題。

官方的估算條件是:利率4.5厘、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計。200萬元樓價,借180萬元,供20年,月供為$11,388,不逾月入3萬元家庭收入的4成。利率4.5厘大概是過去10年的按揭利率的平均數,表面看來假設合理。問題是,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特別偏高,或特別偏低,如何處理?

以今年初新造按揭利率約1厘計算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260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57),即樓價為289萬元。相反,2006年最優惠利率曾達8厘,按息約6厘;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在6厘水平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167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64),即樓價186萬元;與上述利率為1厘時的條件比較,「合理售價」差距逾百萬元。

新居屋售價設定了「與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的條件,最終會令不同時候出售的居屋售價大幅波動。當然,房委會可以沿用舊例,在「折扣價」方面動手腳,例如在息口平的時候,也照讓維持略高的售價(即折扣較少),但結果卻會導致不同時期的居屋在未來轉讓時的補價有大幅差距。政府如何避免補價受利率影響的問題,應該向市民交代。

原文刊於 置業家居 2011年10年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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