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2月14日 星期四

50-20-36


題目的三個數字,起伏得十分誇張,其實都是官方描述香港人供樓負擔的數據。由於計算的方式不同,不同的官方機構,得出一般香港家庭的供樓負擔,由佔月入20%,至50%不等,究竟,哪一個數字更接近現實?

50%,是財政司司長去年底提及的數據,指現時一般香港家庭供款負擔已達月入50%。據了解,計算方式是以「月入處於中位數家庭,以市價購買一個400呎單位,按揭成數7成,供款期20年」為準。財爺採用此數字時,更曾說明,如果按息上升3厘,供款負擔會升至65%水平。

20%,是2011年人口普查得出的平均數據,由統計對象回報自己按揭供款佔月入多少而得出。
36%,是金管局向立法會提供的數字,指新批住宅按揭申請中,每月供款佔申請人/家庭月入比例的數字。

三組都是官方數字,目的同樣是反映「一般家庭的供樓開支佔月入比重」。政府高層常常建議市民在置業時要「量力而為」,但單單計算一般供樓負擔,已有3個標準,除了業內人士,試問尋常市民又有沒有能力判斷,現時香港一般家庭的供樓負擔是輕是重?

三組數字中,以人口普查的數據最低。20%的意思是:「居所需要支付按揭還款的家庭當中,按揭還款平均佔家庭月入20%」。


此組數字偏低,原因可能是大量家庭是在數年前樓價偏低時申造按揭,加上部分家庭進行提早還款,令統計時的供款佔月入比重偏低。當然,人口普查數據滯後,只反映2011年進行調查時的情況。

36%,是金管局的數字,據了解是統計每月新批按揭中,實際上的批核條件,以2012年12月為例,平均按揭年期為300個月,即25年,平均按揭金額272萬元、利率2厘至2.25厘,及申請人申報的收入,計算而來。

以金管局公布的數字推算,得知實際上申請按揭的人/家庭,月入約3.26萬元,不但高於所有家庭入息中位數(2.06萬元),也稍高於「居於私人住宅家庭月入中位數(2.9萬元)」的水平。
50%,是財政司司長多次提及的數字,此數字純粹是以「入息中位數」、400呎單位平均價、7成按揭20年供款計算出來的;並不反映現實中真的有很多月入處於中位數家庭,以7成按揭20年期還款購入400呎單位。

正如財爺所言,如果按息上升3厘,數字會升至65%,但現實中,由於有壓力測試,不會有銀行在按揭申請人供款佔月入逾一半時,仍批出按揭。

買家風險需自理
市民常聽到當局擔心樓市上升的風險;但市民需要留意,「風險」二字具體的指涉內容。上述三組數字中,金管局應該會較在意「36%」,即每月新批按揭 中,每宗按揭的平均供樓負擔。客觀來說,數字是偏低的,其意義是:即使未來按息急升,新近取用按揭的業主,仍有足夠的償還能力;「銀行被拖延供款、出現壞 帳,令銀行按揭資產貶值的風險不高」。
市民必須留意的是,在金管局立場,他們進行的風險管理,對象是銀行體系,而不是個別借款人。

至於政府,更為在意的是「50%」那組數字,因為數據正正說明,現時收入偏低的家庭,難以置業的現實。中低收入家庭負擔不了高升的樓價,但他們也不合資格申請公屋。此群人看不到房屋問題有解決的機會,將會是社會的一大不穩定因素。

對一般市民來說,首先要留意的,便不是上述不同計算標準的「一般家庭供樓負擔」;而是自己實際上的供款負擔比例。正在供樓的業主,如果供款佔月入比例較金 管局提及的36%,甚至是統計處統計的20%更低,大致上反映供款佔月入比例處於安全水平,未來按息即使回升至約5厘的平均水平,仍有充足的償還能力。

相反,如果置業人士的供樓負擔已貼近財爺提及,「約50%」的水平,已肯定屬高風險一族,需要認真考慮削減不必要開支,努力減債,以對應未來利率回升的影響。
特別需要指出的是,上述3個官方標準,都是利率敏感的;供款佔月入20%或36%屬偏低,主要原因是現時按息偏低,一旦按息回升,負擔亦會增加。

如果在現時低息環境下供樓負擔已達50%,更代表一旦按息回升,將嚴重影響借款人財務。
由於供款負擔易受利率干擾,我們建議置業人士在規劃按揭借款時, 以兩個標準來衡量風險:
1) Size of Debt
2) Cost of Debt
Size of Debt 可譯為「債務的規模」,要考慮的是債務總額與現時收入的比例。
而Cost of Debt指「債務的成本」,即利息;要計算的不只是「當前利率」,更要考慮中長期的平均利率。對於兩個標準的應用,有機會再詳談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13年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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