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官方不宜再推置業貸款計劃

被視為特首房策智囊的蔡涯棉先生,近日表示香港要解決房屋問題,除了要加大供應外,也可考慮恢復推行官方資助的貸款計劃,協助年青人上車。我們認為,有關建議應審慎處理。

蔡涯棉先生近日予人政府房策代言人的印象,有分析認為,蔡先生以非官方的身份提出種種建議,其實是為政府放風。如果建議反應好,官方便進行諮詢、部署推 出。如果反應不佳,官方大可釐清關係,說那是蔡先生的個人意見(儼如啟德體育城事件)。但今次情況有點不同,翻查梁振英的特首選舉政綱,早已列明置業貸款 的構想。蔡先生即使不是為特首代言,恐怕也算是與特首所見略同。

(註:梁振英選舉政綱中的置業貸款,有兩點比較特別,其一是推出貸款的前提---在住宅供應充足後才推出;其次,梁先生沒有用上「首次置業」之類的字眼,未知其原構想中的置業貸款,是否不只限於初次置業人士申請?)

置業貸款有助快速獲得掌聲

如果將香港的房屋問題理解為「置業問題」,那麼提供置業貸款,比起增加居屋供應,的確來得簡單快捷得多。起樓要時間,由覓地、規劃、興建到落成,需時往往4年以上。合資格家庭要等4年才有機會受惠,對於希望在短時間內增加民望的政府來說,可能有點緩不濟急。

但置業貸款卻簡單得多,只要立法會通過撥款就可推出,合資格家庭可即時受惠,在私人市場購買單位。透過政府貸款購入私人單位對民望的效應,無疑比建居屋更為快捷有效。

公帑資助的原則

不過以公帑資助合資格家庭置業,卻要面對數個問題。第一是原則性問題:面對大量低收入家庭居住在環境欠佳的劏房,為什麼政府的資源不是先用於解決劏房問題,而是資助有能力供樓的家庭置業?

相反,政府推出置業貸款,極可能令「市民難以置業」的情況惡化。有能力供樓但欠缺首期的家庭,如計劃置業,在沒有置業貸款的情況下,本應先行儲蓄,待儲足 首期後再行入市。現在,此批欠首期的家庭,在官方推出置業貸款後卻可提早置業,變相令購買力提早入市。如新屋供應未能及時增加,勢將刺激樓價進一步上升。

壞賬的破壞性

其次是兩個「技術問題」;首先,政府不是銀行,未必懂得判斷受惠人士的還款能力,此會導致壞帳的出現。港府在2008年時曾透露,當年總數3.3萬宗首次 置業貸款個案中,有三成曾拖欠還款;另有1,473名欠債業主最終破產收場,令房協出現4.88億元壞帳,對比148.5億元的貸款總額,壞帳率達 3.3%。「三成曾拖欠」反映官方資助的置業貸款,審批上有一定問題,我們沒有理由令公帑負上較高的壞帳風險來資助市民置業。或許不懂信貸專業的人會說幾 個巴仙不算什麽,反正是公帑!

若對比於銀行按揭貸款,在2001年拖欠供款情況最嚴重時,拖欠比率約1.4%,拖欠率是物業拍賣前的數值,假設拍賣物業平均為負資產20%,當計及回收 成本約半成,銀行的損耗值 (loss severity) 約為 25%,那麽 1.4%的拖欠比率,實際等同 0.35%壞賬 ! 相比當年首貸是逾九倍的差距! 一個簡單的比喻,同是進行外匯交易,私人機構輸錢時,一百元賭本輸三毫五仙,官方機構卻輸三元三角;重要的是為什麽在沒有管理此等資產的專業時貿然參與 ? 以公共審慎理財原則考慮,為何要將納稅人的付出如此損耗?

按梁特首的原構想,置業貸款是在「住宅供應充足」後始推出;按理說那時「市民難以置業」的問題應獲一定舒緩,以公帑協助市民入市的迫切性亦已大為降低,實在沒有必要浪費政府資源。

從「增加民望」的角度來考慮,置業貸款亦未必一定是好主意。眾多分析都指出,現時樓價高企,原因在於港元利率低、新樓供應不足。港府已開始著力增加住宅供 應,港元利率亦可能於2015年後,跟隨美息回升。如港府推出置業貸款,協助首期不足家庭入市。一旦樓價在數年後出現顯著跌幅,透過官方置業貸款入市的家 庭,便會成為新一代負資產業主,對政府民望,未必帶來正面作用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11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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