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

又是報稅時



 稅務局將在今明兩月逐步向納稅人寄發報稅表;早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在預算案已獲立法會通過,曾俊華建議的多種稅務寬減,包括供樓利息扣稅年期延長至15個年度,扣減額度則維持在每年10萬元不變;今年在報稅時,值得再考慮如果善用有關扣稅優惠。

現時新批按揭合約的平均還款期是290個月,即24年多一點,但一般來說,借款人都會因為種種原因(包括換樓、儲蓄達一定水平後減少負債),提早還款。15個年度的供樓利息扣稅,應該足以涵蓋大部分置業人士的一整個供樓期,如果全期按息不變,初期按揭供款中,利息比重是較高的。以此考慮的話,置業人士應該盡早利用供樓利息扣稅額度,每年申請。

問題是,現時按息偏低,以一般新造按息2.2厘為例,按揭本金要達500萬元,一年按息支出才會達10萬的額度。置業人士如果現有的按揭未償還金融不高,一年的按揭利息支出未達10萬元,而未來有換樓的打算,或可考慮待實行換樓大計後,才申請供樓按息扣稅。

原文刊於晴報 2012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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