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

房策學星洲?

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早前向國民作出承諾,表示有工作人口的家庭,即使月入低至一千坡元(約六千港元)都可負擔購買組屋。香港與新加坡常被人比較,過去港人早已羨慕新加坡組屋空間大、價格廉;新加坡政府的新政策,更是引起港人議論紛紛。

是次新加坡宣布人人可買屋,令望樓興嘆的港人心理更不平衡:為何新加坡可以,香港不行?有趣的是,不同立場的人會提供完全不同的答案:泛民主派會說,星國 可以,是因為他們有選舉,政府會推出真正惠民的政策。建制派卻會說,原因在於星國強勢政府,沒有反對派拉布,要填海也沒有壓力團體反對等等。

撇開政治不談,香港與新加坡常被拿來比較,二者都由英國殖民地,晉身為金融中心。但兩者在制度上其實千差萬別,單以稅制來說,新加坡近年着力下調利得稅, 不少分析都認為新加坡是以調低利得稅,直接與香港競爭;現時香港企業利得稅是16.5%,新加坡是17%。表面看,新加坡稅率與香港接近,而該國不單可實 行「人人可買屋」政策、在其他方面也絕不比香港落後,甚至還要負擔國防開支;照理香港大有條件在房屋政策上仿效新加坡。

但不少人忘記了,或者故意不提新加坡有7%銷售稅。新加坡銷售稅約佔政府收入13%。銷售稅對政府來說,是十分穩定的收入,早幾年港府入不敷出時,也曾研 究開徵銷售稅。但銷售稅對富人、窮人一視同仁,稅務上有累退性質,反而對低收入人士不公平,而且此稅有違簡單稅制原則,在一輪爭議後,最終因政府財政收入 改善而不了了之。

各有前因莫羨人
簡單來說:香港是以高地價帶來賣地、印花稅等收入,換來低利得稅的環境;要維持高地價,自然難以執行「人人是業主」的政策。相反,新加坡要人人當業主,就 不可能期望有高地價的收入,要維持收支平衡,就不可能不收取消售稅。事實上,該國已有評論估計,政府開出「人人當業主」的支票,最終會以增加銷售稅為代 價。

另外,本港高地價行之有年,既得利益者不只是政府及發展商,也包括一眾小業主。「房策學星洲」意味放棄高地價制度,大量小業主一生積蓄將大幅減值,引來的民意反彈難以估量。不論香港是誰當政,事實上難在房策上以仿效星洲。

基於類似的分析,有長策會成員認為,香港很難直接仿效新加坡的樓市政策;但該委員建議,香港也許可參考新加坡,讓市民以強積金供樓,協助年輕人置業。不過,我們認為連「強積金供樓」的參考作用都不大。

新加坡公積金,在設計上足以應付退休開支:僱員及僱主分別將薪金的20%及15%撥入公積金戶口中;計劃變相強制國民儲蓄月入3成。而香港強積金的供款比 率只是僱員、僱主各負擔薪金的5%--連政府都提醒市民不能僅僅依賴強積金退休。新加坡國民可以用公積金「有效」供樓,原因是供款比重偏高,而代價是打工 仔支配自己收入的自由度較低。

說穿了,又是回到老問題:究竟我們想要的,是一個較自由,政府較少照顧的制度,抑或是政府事事攬上身,但各方面自由度較低的制度?


  撇開制度問題,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,如果只放寬強積金可用於供樓,先不論本地強積金比重不高,對減低按揭月供作用是否顯著。在港人資產已高度集中於房 地產的背景下,讓強積金應付供樓,只會令市民財富進一步集中於房地產,反而令投資風險增加;一旦樓價下跌,以強積金供樓的市民將蒙受更大損失。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3年8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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