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

月入不足3萬的置業夢

樓市成交量回升,個別屋苑再出現破紀錄高價成交,一家地產代理發表報告,指去年第4季,居於私人住宅的家庭月入中位數創新高,加上樓價輕微回落,令供樓負擔比率跌至一年新低。

月入不足3萬 可負擔什麼物業?

按有關標準,現時「一般家庭」以「一般按揭條件」,供一個「一般物業」,負擔只是月入三成多,不足四成。有關代理行計算的準則:以一個500呎單 位,承造7成按揭,以最優惠利率的按揭息率2.8厘,還款期20年,及1月份本地住宅平均呎價5,628元計算,每月供款约10,728元。而去年第四季 居於私人物業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的29,500元,即供樓支出佔家庭收入約36.4%。

有關報告在計算上完全沒有問題,只是個別的數值假設會有不同的影響。我們認為問題是,套諸於現實,究竟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以月入36.4%供樓,可負擔的物業究竟是什麼?有關情況正反映以供款比率去衡量負擔能力的謬誤。

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以2.8厘息供樓,還款期20年,而供樓負擔在36.4%的話。即按揭額為197萬元左右,七成按揭計,樓價約281.4萬元。此價位大概可在將軍澳這個新市鎮,負擔一個500餘呎,樓齡10年的2房單位的供樓開支。

統計採用「居於私人物業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」,數字已撇除居於資助房屋的家庭,數值已偏高。但套於現實,一個居於私人物業,月入中等的家庭,可以較輕鬆負擔的,便是過去被視為「上車級」的物業。即使是中等收入,都要面對「住得偏僻」/「住得的骰」的居住環境。

如果入息不變,又要住得較好一點,可透過提高供款比率,即住戶可將每月按揭支出上調。

用月入5成供樓又如何?

過去香港人喜歡以「極限」方式供樓,即每月按揭供款佔月入50%的方式供樓。以上文提及的報告的同一標準,即「承造7成按揭,以最優惠利率的按揭息 率2.8厘及還款期20年」,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按揭供款負擔佔月入50%的話,按揭借款的上限約271萬元。以7成按揭計,即樓價上限為 387萬元;在香港島,可選擇的大屋苑不多,包括樓齡35年的南豐新村不足500呎的2房單位,九龍可選樓齡約8年的長沙灣「四小龍」2房戶。

在上調按揭支出後,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如果有116萬元的首期(約3年多的收入),又願意將月入一半用於供樓,選擇的確多了。但如果要住 港島,代價便是物業樓齡會偏高,面積要縮小。如果要住九龍,在居住面積上,比起原先281.4萬預算時可負擔的將軍澳2房單位,也沒有實質改善。但作出以 上選擇,代價便將個人負債推至最高位,而因人工增長不足,就只有長命債、長命還,一旦利率回升或失業,情况將令人擔心。

現實與理想總有距離

此便是現時香港樓市的現實:看很多數據,情況似乎不差,在供樓負擔偏低的情況下,樓價甚至仍有上升的空間。問題是,千辛萬苦爭到的並不是一個理想的 居往環境。現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曾建議本地父母多生兒育女;但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「一般家庭」(重申:此是指一般居於私樓的家庭,收入已較高),實 際上可負擔的就是2房小單位。要生兒育女,要不是父母一方離開職場照顧子女(代表收入下跌),要不就是聘請外傭(代表一家幾口連外傭要住在小單位內);想 一想也令人卻步。

現時以簡單的數據看,樓市較難下調,甚至有再上升的基礎。但以考慮家庭及個人的觀點看,雖然供樓負擔是偏低,但遠遠不足以令港人擁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居住環境。

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2年2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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