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

年齡的問題

年齡的問題


銀行對於物業按揭的年期,一向有兩個限制,其一是「樓齡+按揭期」不可超逾某個期限,其二是「年齡+按揭期」不可超逾某個年限。
一般銀行提供的按揭,最長年期是30年。再加上「樓齡+按揭期」的限制,意味「高齡」物業的按揭還款年期會較短。具體而言,不同銀行有不同限制,一般限制為6570年。即是說,如果有關銀行對「樓齡+按揭期」的限制是70年,一個樓齡45年的物業,最長的按揭還款年期便不可高於25年。
「年齡+按揭期」的限制,一般是70年,但在涉及多於一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情況下,不同銀行有不同的計算標準。以二人聯名購買物業並申請按揭為例,有些銀行會以「業主中最年輕」者為計算標準;有些銀行會以「業主中收入最高」者為計算標準。以一對父子聯名申請按揭,父親年齡50歲,收入較高,兒子年齡20歲,收入較低;A銀行以「業主中最年輕」為計算年齡+按揭期標準,他們可以選擇30年按揭。B銀行以「業主中收入最高」為準,可批出的最長按揭年期可能便只有20年。

(原文刊於2011年5月27日 《香港經濟日報‧生活區報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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