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3日 星期五

送契樓做按揭 有何需要注意?

 除了正常物業買賣之外,另一種業權轉讓形式是送契,即業主以送贈方式將物業業權轉移至他人,一般情況都是在家人之間出現。但送契樓可能會影響日後的轉讓及按揭安排,作出送贈決定,又或買賣涉及送契的物業時需要留意。

送契樓做按揭 銀行限制多

所謂送契(Deed of Gift),指業主將業權無償送贈予他人,一般是家庭成員之間發生。作為轉移業權的方式,送契也是正規的途徑,但此類物業的業權會受限於《破產條例》,業權有可能受影響。如果送贈者在送贈物業5年內破產,送贈物業的行為可被視作故意轉贈避債,經法律程序,有關轉讓可能作廢;故此,銀行一般是不會承造未滿5年期的送契物業。需要指出的是,此並不意味送贈物業時間超過5年以上,銀行就一定會承造按揭,個別銀行對送契樓的按揭限制更長達10年。


 

以送契方式轉贈物業,除了可能影響未來的按揭申請及買賣外,送契本身其實沒有特別的好處。以印花稅為例,即使物業是一方「送」予另一方,業權的轉移一樣要按物業市值支付印花稅,如果雙方是直系親屬,便要按第二標準稅率(最高為樓價4.25%)支付從價印花稅。

以送契方式轉移業權,並無明顯的好處,新業權人在5年內都難以申請按揭,也會影響未來轉讓時的客路。原因在於,以送契形式轉移業權,在土地註冊處會有有相關登記。由於送契後,物業在5年內難找銀行承造按揭,準買家如在查冊時發現心水物業涉及送契,宜多加留意。包括要有財務準備,在簽署買賣合約後,如未能獲銀行批出按揭,可能需要以現金支付樓價,完成交易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1年12月1日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建築期付款買家提早完成交易的考慮

 過去幾年,樓花新盤交易中,選用建築期付款的買家佔絕大多數,個別項目中的佔比高達九成。此些買家會面對價格波動,影響交樓時按揭估值的風險。趁樓市氣氛好轉,曾選用建築期付款購入樓花的買家,或可考慮提早完交易,一方面避開估價不足的風險,另一方面也可獲得發展商一定比例的回贈。 在港府撤辣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