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

按揭還款期的限制


按揭是分期償還的貸款,銀行對於按揭合約的還款年期,有一定的限制。很多年之前,香港一般銀行都會規定,按揭還款期的上限是30年,而還款期加上抵押物業的樓齡,上限是40年;換言之,在很多年之前,一個樓齡21年的物業,理論上只可申造19年的按揭。


後來,隨著市場上主流屋苑樓齡漸長,開始有銀行推出「藍籌屋苑」的概念(簡單來說,成交量高,流通率高的就算是藍籌),凡屬「藍籌」之列的屋苑,按揭年期加上樓齡的限制可較其他屋苑寬鬆。銀行此舉,目的自然是多做生意。其後的發展,是銀行逐步放寬有關限制,根本已沒有「藍籌」與否的分別,部分銀行內部的指引是:樓齡加上按揭年期不逾70年即可。「藍籌」屋苑餘下的主要優勢,只是一般按揭申請未必需要驗樓,而「非藍籌」屋苑,尤其是樓齡較高的單幢樓、唐樓,銀行往往會要求有較詳細的驗樓報告,才會批出按揭。

按揭年期的另一個限制是還款期加上借款人年齡,一般的限制是65至70年。如果一家銀行有關限制是70年,即一個50歲的借款人,最多可獲批20年還款期的按揭;如果年齡是60歲,理論上的最長的按揭年期是10年。

另外,如果物業是聯名持有,不同銀行對於「借款人年齡」會有不同標準。常見的包括:以年輕者為準,或以收入較高者為準。以後者為例,如果銀行對「還款期+借款人年齡」限制是70年;一對父子聯名持有的物業,如果父親收入較高,而年齡是55歲,二人申請按揭,則按揭年期最長為15年。

另外要注意的是,還款年期的調整,在銀行批會時,及按揭取用後,都會有其特定影響,詳情下周再談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3月11日


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

宏亞高成數按揭介紹

金管局對於銀行承造按揭有多種指引,包括一般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是樓價7成。如果要申造樓價7成以上按揭,一般人會想到半公營的按揭證券公司的按揭保險;但在市場上,其實亦有其他私人公司,提供類似的按揭產品。其中之一,便是按計劃公司的母公司,宏亞集團。

按計劃執行董事王永偉表示,宏亞集團過去曾為負資產業主提供樓價140%的按揭計劃,方便負資產業主轉按減少利息支出。其後亦曾提供物業估值95%、99.9%及90%等不同成數的高成數按揭產品。

「現時按計劃獨家代理的宏亞高成數按揭,形式類似按揭保險,而不是第二按揭。

按揭成數上限為樓價9成,年期最長可達30年,亦會收取與按揭保險費類近的參與費。現階段宏亞提供的高成數按揭,會跟隨金管局的按揭指引,例如只接受600萬元以下物業申請。而對於取用宏亞高成數按揭的借款人來說,在按揭契及土地註冊上,都只會以一宗按揭的方式處理及登記。」

「我們相信,宏亞高成數按揭產品可為需要七成以上按揭的借款人,提供多一個借款的途徑及批核機會。」

王永偉又指,除了一般的高成數按揭申請,現時準買家亦可透過按計劃,向宏亞取得高成數按揭預先批核,免卻簽訂買賣合約後,又未能成功申請按揭保險的憂慮。

如欲了解宏亞高成數按揭的詳情,可致電獨家代理按計劃熱線 2161 1369查詢。

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

政府換屆 樓市變數大?

2012年樓市存在眾多變數,其中一項是政府換屆。在截止提名後,有三 位正式候選人,扣除自認無當選可能的何俊仁先生,餘下兩位熱門的特首候選人。當中,梁振英先生被視為董特首年代,8萬5建屋目標的政策推手,梁先生在宣講 政見時,房屋政策亦是重中之重,予人梁氏上台,可能大幅度增加各類型住屋供應的感覺。另一位熱門,唐英年先生,受到較多大地產商支持,似乎不會推出太多不 受大商家(主要是地產商)歡迎的政策。

以上所說,其實是一般人對兩位候選人的「印象」。事實上兩位熱門都已公布有關房屋土地政策的具體政綱;都將重點放在增加公營房屋,而較少提及私人物業市場。

料房屋政策不會有太大差異

但我們認為,不論是社會對兩位熱門的有關印象是否合理;甚至3月25日是否出現流選而出現新一輪提名及其他候選人。未來特首的房屋政策,其實不太可能因當選人是誰而有太大的差異。

一般人的意見可能認為,未來特首如果廣為地產商接受,較可能維持偏向緊縮的土地供應政策:相反,如果未來特首有類似董建華先生的思維,可能會採取 「增加土地供應,降低企業成本」的策略,甚至會主動推低樓價。我們卻認為,未來特首在房屋土地政策上雖然有一定的自由度,但自由度未必如外界想像般大。

其中一個因素,本市一個老掉牙但反映真實的說法:「董特首某程度上是因為樓價下跌而被迫提早下台;有前車之鑑,未來的特首不會主動推跌樓價。」我們 認為以上說法仍相當有理。即使現時市民(尤其是年輕人)認為樓價過高,難以置業;但未來特首都難有「大幅推低樓價」的「豪情壯志」──一旦樓價在政策及外 圍因素影響下出現過急過大的跌幅,民意隨時反過來指責官方。

其次是本地一眾大財團的影響,即使特首認為樓價的確太高,真心希望推低樓價;但出於政治現實(大財團的影響力及意見往往直達中央,可能比特首更容易接觸最高領導人),在施政時都難以不顧及大財團的利益。

中央不願看到太突然變化

最後是中央政府的觀點。表面看,房屋土地政策非關國防外交,應該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問題。但現實中,特區政府不可能不在意中央政府的觀點。最近的例 子是去年6月,樓市成交量及成交價高企,相當多的意見認為應以復建居屋解決問題,但港府一直表示不考慮。6月份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訪問香港,多次表示關注香 港房屋問題,轉訪澳門時,王主任更盛讚澳門已開始動手處理居屋問題。結果是港府政策180度改變,宣布將復建居屋。故事說明,中央即使沒有直接干預或指 令,高層官員的意見仍然會為港府帶來壓力,甚至改變政策方向。

暫時來說,我們預期未來一段時間,中央追求的目標,仍然是全國範圍內(包括香港)穩定發展的經濟增長;不會願意看到有太突然的變化。如果有關分析沒 有太大偏差,中央不會鼓勵香港新一屆政府在各方面有太戲劇性、或根本的變化。未來不管是誰出任特首,在管治風格上可能有一定不同,但基本方向不會大變。

反映在樓市上,較可能出現的情況是:今年樓價如居高不下,官方維持較寬鬆的土地供應;如果樓價在外圍因素影響下回落,官方便略為收緊土地供應。至於 今屆政府已說會推出的置安心、復建居屋等會維持下去,但一方面是現實中土地難求,另方面有中央的關顧;數量不會因特首不同而有太大變化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2年3月7日


H按難再成主流

早前市場傳出,部分銀行微調拆息按揭利率,以牌價看,部分銀行的拆息按揭(H按)計劃,利率已比一般的最優惠利率按揭(P按)計劃為低;但筆者估計,H按雖然不會完全消息,但已難以重回2011年般,一度成為市場主流的風光歲月。

現時最平的拆息按揭,牌價是H+2.2%,市場部分銀行可為優質客戶提供約H+1.8%的息率,以現時一個月拆息約0.3厘計,按息在2.1厘水平,的確比最平的P按利率約2.25厘水平為低,但實際的息差只是15點子。比起去年初H按與P按利率逾1厘的息差,不可同日而語。

銀行會為H按提供鎖息上限(CAP RATE),以減低借款人的風險。去年一般拆息按揭的鎖息上限大致較P按利率高0.25厘,但現時H按的鎖息上限卻較P按高0.5厘左右。

以賭博比喻,去年初,選擇H按,穩贏逾1厘,即使拆息急升,輸都是0.25厘。現時選擇H按,贏是贏0.15厘,輸是輸0.5厘。除非借款人預期拆息本身下跌,否則選擇H按的動機較去年大打折扣;此外,現時仍有提供H按的銀行,H按回贈一般較P按為低。在此情況下,除非減息戰持續,令新批H按的條件改變,否則選用H按佔新取用按揭數字,難以回升至一成之上。

原文刊於晴報2012年3月6日


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

樓按律師如何「出古惑」?

上星期筆者提到,銀行有一份「認可律師樓」名單,只接受名單上的律師樓處理按揭契;背後有風險管理的因素。有網友認為其實是利益推使,筆者不排除有人上下其手以交換利益的可能性,個別銀行職員或涉及瀆職及舞弊成份。現時銀行基本上是以制衡方式去應對,有機會或可撰文一提。


回說「認可律師樓」話題,香港實行的是土地登記制度,在交易完成當天至最長30天內,樓契出現一個登記真空期,如果律師樓或其職員「出古惑」,銀行及買家均蒙受損失。舉例來說,在一宗買賣中,買方(甲),與業主(乙)達成交易。如果乙的物業按揭仍未供滿,甲的代表律師會向乙的按揭銀行借契,以完成買賣合約。

同時如果甲要向銀行申請按揭,其代表律師便需要在有關銀行的認可名單內。原因在於,手持樓契的律師有潛在風險濫用其「受託人」的身份。

一般按揭操作,律師樓在樓宇成交當日(或之前),收到銀行按揭貸款的支票或直接過帳予律師樓。再由律師樓付予賣方的代表律師。而不法操作包括:a)律師將支票入帳套現後捲款而走;b)律師或處理文件的職員冒認買方 (債仔),向多家銀行同時申請按揭,然後同樣將套現的款項捲走。

在第二種情況,如果買方(債仔)是被冒充簽名的,本身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,而被騙的銀行們,便會出現損失。相反,在第一種情況,買方(債仔) 的簽名沒有被冒簽,但款項被律師取走,未能按時完全交易,銀行及買方(債仔) 都出現損失。

為減低風險,銀行才制訂認可名單及設立內部分級制;一般來說,銀行要求律師樓於律師公會須具備足夠專業賠償額、良好索償紀錄、以合夥人方式營運等,作為名列「認可名單」的基本條件。
對市民而言,他們跟律師行的關係並非只是幾千元的全包服務,而是同樣面對受託人瀆職的風險。銀行的認可名單機制,對借款人亦是一重保障。

至於有網友提及,銀行只要將款項直接交予賣方,就可免卻「律師出古惑」的問題。但物業買賣涉及眾多帳目的核數,一般人可能欠缺能力處理,在制度內有獨立及公正的第三者作調停,似乎是於交易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法。

按揭是以樓房作抵押(collateral)的借貸行為,貸款人要充份肯定磚頭的完整性,免得影響其將來的行使力(enforceability),律師行提供完善抵押行使力的服務,但也蘊藏其濫用及舞弊的風險可能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3月4日

不同銀行處理銀主盤的策略

按揭是以物業為抵押的貸款,當借款人斷供按揭時,銀行便有權收回抵押品,將之拍賣,並抵償拖欠的金額。如果拍賣所得高於未償還金額,借款人可取回多出的部分。

值得留意的是,不同銀行對「拖欠款項」及「拍賣抵押品」會有不同的計算方式及政策;而不同的計算方式,對拖欠款項的借款人,會有很不同的影響。

貸款是有利息的,當一名借款人斷供按揭時,銀行除了會計算借款人欠下多少本金,亦會計算他欠了多少利息。而不同銀行的計息標準,是會影響欠款人最終有多少拖欠款項。

就筆者所知,多數外資背景的銀行,會以90日「斷供後截數」(non-accrual)的方式計算欠息。即是一筆尚欠100萬元的按揭,最多只會計算90天的利息。即使銀行最終要一年後才完成收樓、拍賣的手續,欠款上限都是100萬元本金+90天利息。

而部分本地銀行,政策是「斷供後由 180天到365天截數」,即一筆尚欠100萬元的按揭,最多可能會計算365天的欠息。

兩種政策各有其原因,外資行背景多數令他們認為是債仔斷供、破產都是可計算的風險,而且外國環境,樓價偏向平穩。面對拖債,此類銀行的取態是盡早處理拖欠。只計拖欠還款的債仔90天息,背後的理由不是外資行較「仁慈」,而是現實需要。一旦持續計算利息,但收回物業後,最終因拍賣價不理想,而債仔又告破產,多計的利息會出現撇帳。為免太多撇帳,寧可現實一點,只計90天息。

因此,外資行一旦收回物業,多數會斬纜計數方式,立即以市價賣樓。

本地銀行的文化背景卻不同:本地按揭斷供、破產的情況較不常見;而且可能受「長線樓市必升」的信念影響。本地銀行有時收回物業後,亦會待市況好轉才安排物業拍賣;而坐盤的利息成本,便可以用「計息一年」的方式收回。兩種取態,反映兩地樓市的生態完全不同。

如果借款人斷供後,樓價持續下跌,則外資銀行的做法(較早截數、盡早拍賣),會對借款人較有利。相反,本地行的做法(計算較長時間的欠息、視乎市況拍賣),會在升市時減少斷供借款人的損失。

值得留意的是,上述不同銀行的取態,並不會在按揭契或貸款確認函(facility letter)內出現;只會在借款人斷供後才會獲銀行知會。

原文刊於 iMoney 2012年3月3日


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

月入不足3萬的置業夢

樓市成交量回升,個別屋苑再出現破紀錄高價成交,一家地產代理發表報告,指去年第4季,居於私人住宅的家庭月入中位數創新高,加上樓價輕微回落,令供樓負擔比率跌至一年新低。

月入不足3萬 可負擔什麼物業?

按有關標準,現時「一般家庭」以「一般按揭條件」,供一個「一般物業」,負擔只是月入三成多,不足四成。有關代理行計算的準則:以一個500呎單 位,承造7成按揭,以最優惠利率的按揭息率2.8厘,還款期20年,及1月份本地住宅平均呎價5,628元計算,每月供款约10,728元。而去年第四季 居於私人物業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的29,500元,即供樓支出佔家庭收入約36.4%。

有關報告在計算上完全沒有問題,只是個別的數值假設會有不同的影響。我們認為問題是,套諸於現實,究竟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以月入36.4%供樓,可負擔的物業究竟是什麼?有關情況正反映以供款比率去衡量負擔能力的謬誤。

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以2.8厘息供樓,還款期20年,而供樓負擔在36.4%的話。即按揭額為197萬元左右,七成按揭計,樓價約281.4萬元。此價位大概可在將軍澳這個新市鎮,負擔一個500餘呎,樓齡10年的2房單位的供樓開支。

統計採用「居於私人物業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」,數字已撇除居於資助房屋的家庭,數值已偏高。但套於現實,一個居於私人物業,月入中等的家庭,可以較輕鬆負擔的,便是過去被視為「上車級」的物業。即使是中等收入,都要面對「住得偏僻」/「住得的骰」的居住環境。

如果入息不變,又要住得較好一點,可透過提高供款比率,即住戶可將每月按揭支出上調。

用月入5成供樓又如何?

過去香港人喜歡以「極限」方式供樓,即每月按揭供款佔月入50%的方式供樓。以上文提及的報告的同一標準,即「承造7成按揭,以最優惠利率的按揭息 率2.8厘及還款期20年」,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按揭供款負擔佔月入50%的話,按揭借款的上限約271萬元。以7成按揭計,即樓價上限為 387萬元;在香港島,可選擇的大屋苑不多,包括樓齡35年的南豐新村不足500呎的2房單位,九龍可選樓齡約8年的長沙灣「四小龍」2房戶。

在上調按揭支出後,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家庭,如果有116萬元的首期(約3年多的收入),又願意將月入一半用於供樓,選擇的確多了。但如果要住 港島,代價便是物業樓齡會偏高,面積要縮小。如果要住九龍,在居住面積上,比起原先281.4萬預算時可負擔的將軍澳2房單位,也沒有實質改善。但作出以 上選擇,代價便將個人負債推至最高位,而因人工增長不足,就只有長命債、長命還,一旦利率回升或失業,情况將令人擔心。

現實與理想總有距離

此便是現時香港樓市的現實:看很多數據,情況似乎不差,在供樓負擔偏低的情況下,樓價甚至仍有上升的空間。問題是,千辛萬苦爭到的並不是一個理想的 居往環境。現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曾建議本地父母多生兒育女;但一個月入2.95萬元的「一般家庭」(重申:此是指一般居於私樓的家庭,收入已較高),實 際上可負擔的就是2房小單位。要生兒育女,要不是父母一方離開職場照顧子女(代表收入下跌),要不就是聘請外傭(代表一家幾口連外傭要住在小單位內);想 一想也令人卻步。

現時以簡單的數據看,樓市較難下調,甚至有再上升的基礎。但以考慮家庭及個人的觀點看,雖然供樓負擔是偏低,但遠遠不足以令港人擁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居住環境。

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2年2月29日



跨境徵信互通常規化的影響

隨着內地及香港的跨境融資需求上升,貸款審批亦出現信貸資料壁壘的問題。兩地的信貸資料在過去長期不互通,但此種情況正在改變。由風險管理角度看,這種訊息不對稱的壁壘消失是好事,但由個別借款人的角度看,便意味貸款申請被拒的可能性上升。 內地與香港各有各的企業、個人信貸資料系統,在過去兩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