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評估銀行收水影響

上星期按揭市場熱門話題是「銀行收水」,市傳數家中小型銀行因全年按揭業務達標,暫停審批按揭;部分樓市淡友更認為銀行此舉會令樓市調整加劇,樓市好友卻認為,銀行收水是短期現象,2011年行將過去,踏入2012年,銀行為爭取按揭市場份額,按揭市場將恢復正常。

一般來說,銀行的確會在每年年底制定來年按揭目標;2011年1至9月新取用按揭總額已逾二千億元,較2009年全年數字為高,部分在上半年較進取的銀行,可能因按揭早已達標而暫停審批按揭。在「正常情況」下,銀行很有可能在製定明年按揭目標後,恢復審批按揭。但筆者擔心,明年情況可能有變---銀行當然會有新一年的按揭目標,但形勢所限,審批態度可能仍是消極。

原因之一,是過去數年批出的按揭,回籠速度偏慢---香港一般新造按揭合約的供款期長逾20年,但客戶平均的贖樓年期是7至10年。一般贖樓原因是換樓、轉按。但換樓多在樓市上升周期大量出現,現時普遍估計樓價有下調壓力,加上600萬以上物業難以借足7成,換樓需求被遏抑。

轉按方面,現時新造樓按利率平均在2.5厘以上,較2、3年前批出的按揭,利率反而上升,轉按的需求亦減;兩大因素影響之下,筆者估計未來一年,向銀行贖樓的個案會減少。

贖樓減少,意味整體上銀行按揭資產規模維持;簡單易明的形容是:過去銀行手上有20隻會,每年有3、4隻贖回,明年的情況可能是1、2隻。較少人贖會,銀行手上的按揭資產規模不減,新年度按揭目標亦難以大幅增加。

現存按揭資產的定價偏低,反而促使明年新造按揭利率仍有上升壓力。過去兩年,大量新造按揭以拆息加1厘以下批出,此些享受低息按揭的客戶,除了是換樓、或其他原因加按套現,否則不會轉按,贖樓期偏長。

過去一兩年越進取搶佔市場的銀行,在未來一段時間內,整體按揭資產的平均息差都不理想。銀行要改善整體資產的平均息差,唯有將新造樓按利率逐步調高。基於上述原因,即使美國在2012年全年不加息,筆者仍然估計新造按息將持續走高,會增加樓市的下調壓力。

原文刊於 imoney 2011年10月29日


新入伙樓花,按揭限制須知

金管局由2009年10月起,多次限制不同價格物業的按揭成數,以最新在6月推出的指引來說,樓價700萬至1,000萬物業的按揭成數最高為70%,最高貸款額為500萬元。但有關限制,只對指引公布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物業有效,換言之,在之前以樓花方式推出的物業,所受的規限其實有所不同。

舉例來說,如果置業人士在2010年8月14日之前簽約購買一個1,100萬元的物業,選擇以建築期方式付款,物業並在近日交樓。當時金管局的指引,是「2,000萬以下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是7成,2000萬以上是6成」,換言之,有關物業其實不受之後公布的按揭指引規限,理論上只要銀行願意,估價又沒有問題,是可以借足樓價7成的。以1,100萬的樓價來說,便可借770萬元。相對來說,另一個同樣作價1,100萬元的物業,但是在今年6月11日之後簽約,在近日成交,便會受最新指引限制,只可借樓價5成,即550萬元。

由於近2年推出的指引實在太多,即使是地產代理也未必清楚詳情;之前以建築期方式購入樓花的人士,在申請按揭時,宜先向銀行或按揭代理查詢有關限制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31日


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

代客供樓?

報載香港出現豪宅業主「走路」個案;據報道,有關業主持有一個市值三千多萬元單位,其後陸續多次向不同財務公司加按,部分貸款的利率高達數十厘。業主在按盡單位之後捲款失蹤。報道中最奇特的部分是:借出貸款最多的財務機構,為免損手,居然決定代供其他債主的貸款。

要解釋此宗個案如何奇怪,大家先要了解一些按揭流程。按揭是有抵押貸款,一般一按由銀行提供,銀行受金管局監管,對於不同樓價的按揭成數有一定限 制。報道中,那個三千多萬元的物業,一按只有千多萬元(即約五成)。業主借了一按,會與銀行簽訂按揭契,而樓契亦會由銀行保管,而在土地註冊資料中,亦會 列明物業由什麼銀行於何時承按。

財務公司二按生意有利可圖

借了一按,物業便是銀行貸款的抵押品,理論上除非銀行同意(多數情況是發展商的二按),否則已抵押的物業,不可再借入二按。但現實中,不少財務公司會接受已抵押的物業,借出二按。

原因是一按未償還本金與物業市值可能有很大餘額,即使業主無力供款,財務公司仍可以第二債權人身份追討,也不會血本無歸。加上此類二按利息高,不少 財務公司趨之若鶩。雖然財務公司不會持有樓契,但在物業註冊資料上,仍會註明有關貸款利益。此類操作的最大問題是,一旦一按銀行發現,借款人未經同意而將 物業再按,銀行可call loan。

報載單位已向不同銀行、財務公司抵押九次,估計欠款共3,800萬,物業市值3,100萬。第一債權人(一旦物業拍賣,有優先權取回欠款者)是一家 銀行,按揭本金估計一千多萬。業主懷疑走路後,最大債主(最後向業主借出最多款項的財務公司,借出約1,800萬元),決定暫代業主償還一、二按供款。其 原因是一旦銀行收樓拍賣,如拍得3,100萬元,銀行、其他財務公司依序取回款項,「最大債主」只可取回約900萬元,損失慘重。

代客供樓有古怪

說完背景資料,要說有關個案有何古怪。古怪一:當物業估值只有3,100萬,而物業按揭尚欠2,000萬元的情況下,筆者不認為有太多財務公司有勇 氣貸出1,800萬元。個案中的業主在半年內密集式借入二按,動機可疑,即使是提供高息二按的公司,也不會單因高息而批出按揭。其中一個可能性,是業主有 另外一些資產抵押予此家「最大債主」,即 cross-collateralized mortgage(交叉抵押按揭)。

其次是,「二按公司代供一按」,也是筆者聞所未聞。理性上「代供一按(及其他欠款)」,此家最大債主的唯一贏面,是等待樓價上升2成多,再與其他債 權人相討,拍賣物業,各自收回欠款。但相信現時罕有市場中人會認為樓價可在短期內上升2成。縱然樓價有上升空間,「最大債主」行動如同在「死會」上加碼, 是犯本之舉。

不計一按及「最大債主」本身1,800萬元的貸款,物業尚欠不同財務公司約1,000萬元,估計年利率為30厘,一年利息支出是300萬元。假設 「最大債主」可在一年後以3,800萬元賣出物業,在利息上仍會損失300萬元左右,左看右看,筆者亦難以看出此家「最大財主」為何會作出「代客供樓」的 義舉。

其實在資訊不充足的情況下,第三者難以知道完整故事,例如最大債主手上是否有債仔的其他抵押品。因此,看到「代客供樓」的故事,建議大家只能當娛樂新聞去看待這些報道。


原文刊於 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26日

欄目:宏觀論按

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

轉按數字將持續減少

近月樓市成交淡靜,按揭市場亦同步萎縮;今年3月新取用按揭約306億元,8月份已回落至147億元,跌幅52%,其中尤以轉按的跌幅更為明顯。3月時新批核按揭中,涉及轉按的有94億元,8月只有28億元,跌幅70%。轉按數字跌幅較大,有眾多原因。

業主轉按的理由眾多,其一是「慳息」:近年轉按數字高企,主因新造按息平,不少業主一待罰息期滿即行轉按。其次是「套現」,近年樓價上升,不少業主便以轉按方式套取現金作其他用途。但今年初銀行持續上調按揭利率後,新造按息上調,一般2年前批出的按揭,利率會較現時新造按息為低,慳息已不成轉按動機。另一方面,金管局對銀行按揭批核的監管更趨嚴格,銀行近期對有套現的轉按申請更為審慎,亦令轉按數字減少。

展望未來一段時間,筆者估計有兩類個案成為轉按主流。其一是早前借入發展商二按的業主,因二按息口較高,轉按仍可慳息。其二是因應經濟條件改善,透過轉按減去原按揭擔保人。但上述個案規模有限,整體而言,不論是金額或宗數,相信轉按數字將持續下跌。

原文刊於 晴報 2011年10月24日


新居屋隱藏嚴重問題

上星期曾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新居屋,市場有彈有讚;筆者亦認為,比起過去與私樓市值掛勾的舊居屋,新居屋會有較佳的平抑樓價效果。但對於曾蔭權以「市場失效」作為恢復推出居屋的理由,筆者並不贊同。另外,由按揭角度出發,筆者亦認為新居屋的定價問題,有大量需要澄清的地方。

先說理念問題。曾蔭權在上周三出席電視論壇時,以「市場失效,近年落成的私樓單位都是豪宅」作為推出新居屋的理由。筆者對此是百分百不同意,失效的是政府,不是市場。政府在2002年後一直緊縮土地供應,即使眾多學者、地產商建議恢復定期賣地,政府都拒絕;勾地制度下,每年只有少量地皮被勾出,而且傾向貴重地皮。所以,近一兩年現樓供應緊,而且都以豪宅定位,出問題的不是市場,是政府。是政府放任不管,令供應緊張。如果過去數年,政府維持較正常的土地供應,樓價也不會步步高升。

筆者認為單以「平抑樓價」的角度考慮,新居屋「售價與合資格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一點,會比舊居屋有效。但新居屋的背後,仍有不少原則問題要考慮:為什麼要資助月入3萬元的家庭置業(月入3萬元,已高於香港居於私人住宅家庭收入中位數)?如果樓價仍然上升,未來月入6萬元的家庭都負擔不了私樓,政府是否也要協助他們買樓?長遠來說,政府有沒有任何規劃,有多少比例的香港家庭置業需要會由政府協助?

其次是操作問題。現時新居屋的概念,是月入3萬元以下,首次置業家庭有資格申請;政府現時說,初步估算樓價在200萬元以下。筆者認為此估算的背後,隱藏嚴重問題。

官方的估算條件是:利率4.5厘、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計。200萬元樓價,借180萬元,供20年,月供為$11,388,不逾月入3萬元家庭收入的4成。利率4.5厘大概是過去10年的按揭利率的平均數,表面看來假設合理。問題是,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特別偏高,或特別偏低,如何處理?

以今年初新造按揭利率約1厘計算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260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57元),即樓價為289萬元。相反,2006年最優惠利率曾達8厘,按息約6厘;如果新居屋推出時,按息在6厘水平,套入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」的條件,月入3萬元家庭,可以供167萬元的按揭(月供11,964元),即樓價186萬元;與上述利率為1厘時的條件比較,「合理售價」差距逾百萬元。

新居屋售價設定了「與申請人供款能力掛勾」的條件,最終會令不同時候出售的居屋售價大幅波動。當然,房委會可以沿用舊例,在「折扣價」方面動手腳,例如在息口平的時候,也照讓維持略高的售價(即折扣較少),但結果卻會導致不同時期的居屋在未來轉讓時的補價有大幅差距。政府如何避免補價受利率影響的問題,應該向市民交代。

原文刊於 置業家居 2011年10年22日

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

由信貸角度看居屋政策

曾蔭權上周宣佈推出新居屋,坊間對新居屋褒貶不一,但罕有評論由按揭、信貸角度出發;筆者且試由此入手,議論一下。

居屋有房委包底 銀行批按手鬆

過去的舊居屋一手市場,不論是白表抑或綠表買家,由於有房委會擔保,萬一按揭借款人無力還款,房委會會向銀行賠償按揭未償還餘額,銀行按揭的批核甚 為鬆動。筆者曾經接觸一個個案,白表買家抽中居屋,其人有數十萬元經常逾期償還的私人貸款;此位買家徵詢筆者意見,是否適宜再借入按揭,購置居屋。筆者當 時的意見是:你的負債已重,不宜再增加債務負擔。此人最後仍然決定去馬,結果是,銀行仍然以一般按揭利率批出按揭。

一般按揭批核,銀行有一定的手續,了解申請人的負擔能力,在信貸資料庫中查閱信貸紀錄,無問題,才會批出按揭。但銀行對一手居屋按揭的申請,態度卻 大有不同,就筆者了解,部分銀行過去在批核一手居屋按揭時,查閱信貸紀錄只是例行程序,即使信貸紀錄有瑕疵的客戶,按揭申請也照批不誤。原因很簡單:有問 題,房委會包底,銀行事實上不會有損失的空間,銀行不必嚴格把關。

銀行對一手居屋按揭把關不嚴,問題是,究竟房委會本身,有沒有能力,或者說,會不會去查閱成千上萬的居屋申請人的信貸紀錄?以上述個案來說,筆者懷 疑房委會欠缺有關程序。此種情況其實很「正常」,房委會的資金,某程度上是公帑,一來是多多輸得起,二來不是房委會、官員自己錢,少量損失的個案,沒有太 多人在意。

新居屋定價方法有問題

居屋過去沒有發生大規模的按揭壞帳,是房委會,也是香港人的僥倖。但制度運行不應依賴運氣,筆者建議,未來新居屋如當局維持房委會擔保的按揭安排,在制度上也有完善的空間:房委會申請人的信貸紀錄,要有起碼的了解。

新居屋的另一個問題是定價。政府表明,新居屋定價不再與市價,而是與合資格申請人的負擔能力掛勾。官方估算,新居屋定價不逾200萬元。

官方的估算條件是:利率4.5厘、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計。200萬元樓價,借180萬元,供20年,月供為$11,388,不逾月入3萬元家庭收入的4成。利率4.5厘大概是過去10年的按揭利率的平均數,一切似乎問題不大。

問題是,現實中,按揭利率是浮動的。一個人在按息4.5厘時可負擔180萬元的按揭,不代表他在按息8厘時也可負擔一樣的按揭。

根據「按揭成數9成,年期20年,供款不逾3萬元4成」的條件: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1厘(等同今年年初的新造按息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260萬,居屋售價289萬元;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4.5厘(現時官方的估算標準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180萬,居屋售價200萬元;

‧居屋推出時按息如為6厘(2006年時的新造按息),月入3萬家庭可負擔按揭167萬,居屋售價186萬元;

可見:政府現時的估算標準,受按息波動影響,售價波幅逾100萬元。(上述計算甚為保守,1997年按揭利率逾10厘)

政府以按揭負擔能力來計算居屋樓價,出發點沒有問題,問題是方法。正如筆者過去批評,坊間及官方以供款負擔比率(debt to income ratio)來衡量負擔能力有一定問題。筆者建議,未來新居屋推出時,售價應該考慮以「樓按負債率mortgage debt leverage」作定價標準。

簡單來說,政府可以計算一下:新居屋樓按總額,不超過合資格申請家庭年收入5倍。以家庭收入3萬元計,代表一手居屋按揭金額上限是180元,9成按 揭的話,樓價200萬元。此舉一樣可以令申請人購入中長線來說可負擔的單位,亦不會因為按揭利率波動,而令新居屋每期定價忽上忽下。
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1年10月19日

欄目宏觀論按

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

本息比例

新造按揭利率上升,很多人會將焦點集中在每月供款上升。其實按息上升,帶來的影響不只是每月供款增加。每月供款中,本金及利息的比例都會受影響。

老一輩的供樓經驗,是「供樓初期每月供款中,利息遠較本金為多」,要到供樓中後期,供款中償還本金的比例才會升逾付息比例。的確,以過去十多年,平均按息約5厘來說,如果選用20年期供款,第一年的供款中,有62%用於供息,38%用於供本。以100萬元按揭為例,按息5厘,20年還款期,第一個月供款6599.56元中,大約4,167元為供息,2,433元供本。

現時一般按息約2.5厘,如本金、年期不變,月供5,299元中,有2,083元供息,3,216元供本。即第一個月的供款中,已有逾半用於償還本金。現時新造按息逐步上升,將令供款初期的本息比例再次「恢復正常」。以20年還款期計,按息如升逾3.47厘水平,首月供款中,還息金額便會高於還本。

供本比例低,代表用家還本較少。如樓價不升不跌,數年後賣樓,套現所得會較少。


原文刊於晴報 2011年10月17日

跨境徵信互通常規化的影響

隨着內地及香港的跨境融資需求上升,貸款審批亦出現信貸資料壁壘的問題。兩地的信貸資料在過去長期不互通,但此種情況正在改變。由風險管理角度看,這種訊息不對稱的壁壘消失是好事,但由個別借款人的角度看,便意味貸款申請被拒的可能性上升。 內地與香港各有各的企業、個人信貸資料系統,在過去兩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