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

辣招縱加碼 效用亦成疑

上星期二,有電視台推出民調,題目是「政府應何時撤銷樓市辣招」;其中 2個選項,分別是「六折樓價」、「四成供樓負擔」。其後又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發表意見,直指樓價應下跌2成,否則政府不但不應撤銷辣招,反而應 該再推壓市招數。但需要指出的是,辣招再加碼,只會促使市場出現更多規避方式。

「六折樓價」一說,應該與早前有報導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,即使樓價下跌4成,政府也不擔心有關。加上有半官方背景的長策會委員發言期望樓價下跌2 成。有意無意之間,政府似乎以「樓價下跌至某水平」作為收招的條件。但我們認為有關標準幾乎沒有考慮民情,甚至也沒有考慮再出招的效果。

政府如果定出一個明確的「目標樓價」,並明確表示在達標前不會收招,表面上會比現時定義不明的「穩定樓價/讓樓市健康發展」,目標較為明確。但「明確」不一定明智。
樓價跌 卻未能換掌聲

根據往績,樓價如大跌,多數未置業人士會選擇繼續租樓,以避免樓價再度下跌時出現實際損失---他們不會因為樓價下跌,有機會買平樓而多謝政府。對 業主來說,資產價格下跌,卻可能埋怨政府亂出招。因此,以「樓價下跌至某水平」作為收招條件,甚至在達標前持續將招數加辣,根本是兩面不討好的做法。

值得留意的是,由額外印花稅、買家印花稅到雙倍印花稅,針對的都是「物業買賣」;而以「轉讓公司」方式進行的物業交易,完全不受近幾年新增的幾種印花稅影響。政府再加印花稅,只會促成更多新財力投資者,轉換買賣方式。

舉例而言,陳先生在11個月前購入一個物業,當時作價1000萬元,現時將物業售予何先生,作價1300萬元。假設何先生不是香港永久居民,此宗交易涉及的各種印花稅便有:
額外印花稅(SSD一般由賣方支付):210萬元
買家印花稅(BSD一般由買方支付):210萬元
雙倍印花稅(DSD一般由買方支付):105萬元。

辣招加碼將鼓勵更多公司轉讓避稅

不過,如果陳先生當年是以公司名義購入單位,現時將公司以1,400萬元售予何先生,整筆交易的印花稅便只是:2.8萬元。

政府真的再推加辣招,只會令公司轉讓的交易數目增加。當然,現時以公司名義購入單位,買方也難逃支付BSD及DSD的開支。不過,對於持有多於一個 物業的投資者來說,反正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入市,也要支付DSD,用個人名義(如果其人是香港永久居民)只可省回BSD。但購入物業後,未來轉讓公司股權, 出售時不需支付額外SSD,日後接手購入公司者亦不需支付BSD及DSD,仍是划算交易。

當然,以公司轉讓方式進行物業交易,操作上有不少問題,例如在按揭上,公司轉讓涉及股權轉名;如物業原先有未償還的按揭貸款,一般情況下,公司需先 償還原有按揭;在轉換股權後,公司可以再申請物業貸款(由於公司沒有業務收入,一般需要新股東作擔保人)。由於按揭上有此方面限制,代表購入公司一方,需 要有足夠資金付清交易金額(即物業價值)。

此類成交會要求買賣雙方有充分財務實力,到頭來,有財力的人仍可透過公司轉讓,節省印花稅:既有的招數上再加辣,效用將愈來愈少,但對香港自由市場聲譽的影響卻愈來愈大。
事實上,包括提出「回落2成」目標的委員也指出,現時樓價高企,根本原因是供應不足。再出招,例如以印花稅方式將買賣成本推高,根本解決不了供應不足的問題。政府與其考慮再推辣招,不如正本清源,切實增加土地供應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3年6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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