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

對付樓市泡沫終極一絕招:房產稅


 內地政府接連出招應付樓市泡沫問題,有專家建議開徵房產稅;近年港府出招似有參考內地的迹象。如果內地推出房產稅,而香港樓價仍維持長期高企,不排除港府會考慮推行類似稅項。
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余永定表示,中央提出新國五條,包括對物業轉讓開徵20%個人所得稅,長遠可以遏抑樓價升勢;但內地大部分富裕人士置業是為投資,開徵個人所得稅並不足夠,認為應引入房產稅。
相信余永定提及的房產稅類似外國的Property Tax;不是在物業買賣時徵收,而是任何業主持有物業便需付稅。香港類似的概念是差餉,但差餉徵收比率相對於房產稅可說極度偏低,某程度上,香港物業被視 為優良的投資產品,原因之一正是持貨成本極低。如果中國推出房產稅,而香港又效法的話,將會顛覆本地房地產市場生態。
內地如推房產稅 港府可能仿效?
我們先回顧本港已推出的調控措施:2010年的額外印花稅SSD、2012年底的買家印花稅BSD和今年2月的雙倍從價印花稅。
以SSD來說,2012年新版SSD,持有住宅少於36個月者,需支付額外印花稅,稅率由10至20%不等,視乎持有物業時間而定。SSD的設計,是增加 投資者賣貨的成本,即在出售物業時徵稅(Levy on Sale)。至於投資者買貨時的成本,並不會因此有任何增加。
某程度上,SSD推出,改變了投資者的遊戲策略:將持貨期增長。但由於入貨時的成本無任何改變,單靠推出SSD,對於看好後市的投資者未必有太大作用。
至於去年推出的BSD,針對的買家是「買貨時的成本」,即購入物業時徵稅(Levy on Buy),任何非本地居民或以公司名義買家購入住宅,都需支付BSD,稅率為樓價/估值15%.BSD也許有效減低非本地居民入市意慾,但對本地個人投資者無任何作用可言。
今年2月推出的雙倍印花稅,針對的是大部分持有多個住宅物業人士。除非買家在置業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,否則都需支付雙倍印花稅。此舉較BSD更全面的增加買家購入物業時的成本,同樣可分類為Levy on Buy的稅收。
理論上,「增加入貨成本」比「增加出貨成本」,對遏抑需求有更快更明顯的作用。畢竟增加出貨成本,要在2、3年後才計數,但入貨成本的增加,可即時發生作用。但單靠「增加入貨成本」或「增加出貨成本」卻未必可扭轉市場「買樓必勝」的心態。
上文提及的房產稅,則是在「買」、「賣」之外的第三種策略:上調置業家庭的持貨成本,即向持有物業者徵稅(Levy on Hold),令置業相對於租樓的吸引力下跌。
香港沒有房產稅,但有差餉,現時差餉是「應課差餉租值」的5%。以一般物業年租值為樓價3.5%計,即一年的差餉為物業市值0.175%。然而,近年庫房水浸,港府已連續多年寬免大部分物業的差餉。
事實上,港人較熟悉的多個國家,如美國、澳洲、英國等,都有收取房產稅(Property tax),即根據房地產價值向業主徵稅,其中美國的房產稅按不同洲份而徵收不同的比率,一般為按年物業市值的1%,稅率約為香港差餉的6倍。
如果本港推出物業稅,又或將差餉調升至美國房產稅的水平,即約樓價1%,一個市值300萬元物業,一年便需支付3萬元差餉,業主持貨的成本便相對上升,租 樓的吸引力便相對增加。當然,上述「加差餉」的建議充滿爭議。不過,如果內地真的推出房產稅,又成功壓下樓價升幅,港府跟隨的可能性始終存在。
上調差餉增加政府經常收入
理論上,針對持有物業的稅收有一個重要作用,就是財富再分配。香港所得稅稅率極低,加上沒有資產增值稅,對富裕階層累積財富可謂極為有利。而在港府「量入 為出」的理財哲學下,政府雖然年年有盈餘,但來自「非經常性收入」的巨額收入,只能以「派糖」方式紓緩低下層的生活壓力,完全沒有財富再分配,或投資未來 的考慮。
香港有110萬個私人住宅,以新近二手平均成交價500萬元計,保守估計香港住宅物業的總市值達5萬億元。如果香港將差餉徵收率,提升至市值的1%,港府 單在住宅徵收的差餉收入,一年便可達500億元,相當於2013-14年度政府總收入11%。相對於印花稅、賣地收入,差餉的徵收絕對是經常收入,在不違 反「審慎理財」的原則下,政府用於投資未來,或單純的財富再分配資金,將會比現時豐厚得多。
當然,上述一切都建基於兩個假設:1)內地會推出房產稅;2)港府會仿效。至於情況會否如此發展,則有待觀察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 2013年4月10日

更多按揭資訊, 請瀏覽按計劃網站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銀行削減按揭優惠的影響

 2月港府撤辣後,一手成交量回升,一手貨尾存量開始下跌。但與此同時,大型銀行開始削減按揭優惠,也有個別中小型銀行表示按揭業務已達標,幾乎婉拒按揭申請。究竟銀行是否不再爭取按揭生意?銀行的取態,又對樓市有何影響? 在3月中,我們提到銀行削減現金回贈的理由:市場成交量回升,按揭借款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