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3日 星期一

拆解「新按保」謬誤


政府放寬按揭保險適用範圍已3個月,坊間戲稱為「林鄭PLAN」的按保計劃,地產界期望甚殷,但在短暫刺激,樓價輕微上升後,近日樓價似乎又再回軟。而先不論對樓價中長期走勢的影響,按保放寬了幾個月,不少人似乎對內容仍有誤解。

按保買樓花,只可用建築期付款?
其實要視乎樓價而定,按保新適用範圍,只接受現樓物業申請。意思是購買的樓花物業樓價高於6百萬,一般只可選用建築期付款。但要留意,如果物業成交價是在6百萬元以下,其實仍然接受即供/建築期付款申請。當然,由於市場上較少新盤單位作價在6百萬元以下,不少叙述會說買新盤又要申請按保只可用建築期付款,但嚴格而言此是不準確的。


「初次置業」不是真的初次置業
金管局有關按揭保險的指引提及,不論樓價,申請8成以上按揭的條件之一,是「初次置業」。但要留意,初次置業的定義不是真的指第一次購買本地住宅物業,而是申請人在申請按揭時,並未持有任何本地住宅物業。換言之,一位多次買賣物業的投資者,只要先出售持有的物業,仍然合乎「初次置業」的定義,仍然合資格申請貸款額樓價8成以上的按揭保險。

800萬元以上物業只可借8成?
800萬元以下物業可借9成,800萬至1000萬元物業可借8成」是一個過度簡略的叙述。類似於未放寬之前,「400萬元以下可借9成,400萬至600萬元可借8成」;其實新按保放寬之後,樓價800萬元至900萬元物業,是可借高於8成的,但貸款額上限是720萬元,例如樓價850萬元,可借上限720萬元,其實成數仍有84.7%

類似的誤會其實多不勝數,如果置業人士計劃以按揭保險購置物業,但又不太清楚各種申請條件,不妨在作出入市決定定,多向銀行及按保公司查問。

原文刊於置業家居 2020年1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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