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

違規行為下的市場謬誤


違規行為下的市場謬誤

金融市場早前熱門話題之一,是匯豐、渣打兩家國際級銀行被美國監管機構指控涉及洗錢活動。由有關銀行以至市場的反應,可看出不少有趣現象。

據報導,在美國開出罰款額後,其中一家涉案銀行高層認為,金額不高,支持付款了事;但另一派意見卻認為,銀行涉足有關業務未有違規,主張不認罪、拒付罰款,甚至上訴於司法機構。

事件背後,有陰謀論者認為,兩家銀行都是英資行,美國此舉,是要打擊倫敦,令紐約穩坐國際金融中心一哥寶座。我們自然難以證明上述陰謀論是否成立,但如果 有關銀行亦認同事件是美國監管機構的陰謀,那除了討論應否繳付罰款外,亦應認真考慮該否撤出美國市場---因為如指控是出於美國利益或政治上的需要,此等 騷擾將會陸續有來。

違規不應只論罸額或收益比重

撇開陰謀論不談,我們認為事件的啟示,仍然在於風險管理。一般銀行內部,都會有充足的風管機制,如何批出貸款、每類貸款該佔整體業務的比重等,都有相對成 熟的制度。簡單來說,系統風險是相對可控的。不可控的是眾多鋌而走險的違規(包括違反監管機構的法例及銀行內部合規守則)行為。

在兩家銀行「出事」後,股價隨罰款額大幅波動---如傳聞中罰款額高時,股價會急跌;如流傳的罰款相對輕微時,股價便會急彈。明顯地,市場在意的,是罰款對盈利的影響,幾乎沒有考慮事件有否影響銀行誠信。

市場只留意盈利,如果違規交易可以令部門,甚至全家銀行的業績明顯改善,對於管理層來說,會是一個致命誘惑。為了一時之利,甚至可以不理銀行商譽。極端而言,如果從事違規業務所得高於罰款所失,銀行管理層「合理」的對應便有可能是著力開拓違規業務。

銀行出事 社會承擔

不少人,尤其是自由經濟主義者可能認為,以上問題都只是銀行內部事宜,沒有什麼大不了。在香港的按揭市場,亦不乏類似的觀點:「監管當局不必限制銀行的按 揭成數,銀行批出多少按揭,是銀行的事,風險由銀行承擔,官方不宜多加設限。」但事實由2008年至今,英、美兩國動用國家財政儲備挽救多家銀行,已說明 銀行出問題,不單是財金體系的事,其代價亦會由社會來承擔。

現代金融體系以銀行業為核心,2008年金融海嘯後,英美要以國家力量支持出事的投資銀行,是因為它們「大到不能倒(Too Big to Fail)」。推出眾多複雜衍生產品,導致金融危機的是它們,但銀行所在的主權國政府不但難以施予懲罰,反而要以公帑支持,避免它們倒閉。

要避免再出現類似2008年金融海嘯後,政府出資支持「肇事者」的荒謬局面,當局實在有需要維持必要的監管。如果一般人對銀行涉嫌違規交易的「關注」,能 夠由「事件對股價的影響」,轉移至討論「事件是否合規、對銀行誠信及事件對整個社會以致國際層面的負面影響」,也許能令銀行業重回正軌。
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9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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