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者在瀏覽報章地產版時,或會留意一些按揭廣告,會以「月平息」為計算標準,乍看而言,「低至零點幾厘」的月平息,似乎不算高。事實上,以月平息計算的,多數是類近私人貸款性質。視乎還款年期,0.8厘的月平息,換算成實際年利率,可達十多厘。
以一筆借款額30萬元的貸款為例,如月平息0.8厘,還款期一年。每月還款額為27,400。即一年後共償還本息和328,800元。即一年支付了28,800元的利息,一個月利息為2,400元。2,400元是本金30萬元的0.8%,「月平息0.8厘」便是如此算出來的。但換算成「實際年利率」,上述案例的利率卻是18.71%。主要的原因,是以「平息」計算的貸款,不是息隨本減,還款期靠後的月份,利息佔未償還本金比例大升。
筆者不是說有關廣告欺騙,那是明碼實價的,問題只是不少人並不明白平息及實際年利率之間的巨大分別。置業人士在考慮以平息計算的貸款計劃時,宜要求對方提供「實際年利率」的數字以供參考,並與一般按揭計劃詳細比較,再作決定。
原文刊於晴報 2012年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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