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年政府換屆,熱門特首候選人開始公布政綱。其中唐英年先生建議,為減輕中產人士供樓壓力,建議將供樓利息扣稅(居所貸款利息扣稅)的優惠,由現時的10個財政年度,進一步延長至20年。理論上供樓利息扣稅計劃進一步延長,當然比不延長更有利於供樓人士;但筆者認為,在「延長年期」之外,官方似乎可以考慮讓中產人士另外選擇「增加扣稅額度」,以減輕供樓負擔。
按揭是息隨本減的,按揭供款初期利息所佔比重較後期為高。以100萬元按揭為例,以平均利率5厘,供款期20年計,首年供息49,322元,以薪俸稅標準稅率17%計,供樓扣稅相當節省八千多元的稅款。但在同一利率及年期下,第11年的利息開支,已下跌至29,993元,以17%稅率計,第11年供樓利息如獲扣除優惠,只可節省五千多元。
一般人供樓,開始時申請的年期多為20年,但因種種因素,最終平均的贖樓年期不足10年;當然,延長供樓利息扣稅年期,會對那些多次換樓的業主,帶來較多優惠。但對於那些提早贖樓後沒有再換樓的業主來說,其實並沒有增加任何優惠。
現時納稅人每個稅務年度可申請的利息扣除上限為10萬元,由於現時利率偏低,如果置業人士在2009至2010年入市,居所的按揭利率可能仍低於一厘。即使是貸款額1,000萬元的按揭,一年利息支出都不逾10萬元。現時官方提供的優惠,對一般中產業主來說,優惠其實不多。
筆者建議,如果來屆政府有意在供樓利息扣稅方面動腦筋;在延長年期之外,亦可考慮增加額度。
簡單來說,在供樓人士使用十個年度的供樓利息扣稅優惠後,政府可容許供樓人士選擇,是另外要10年的供樓扣稅優惠,每年度扣除額度上限10萬元;又或是另外要5個年度的供樓扣稅優惠,每年扣除額度提升,例如是15萬元。
此種安排較為靈活,業主如果已接近供滿物業,又沒有計劃換樓,大可選用一個扣除年度較短,但扣除額度較大的安排。相反,如果業主計劃換樓,新置物業又需要較長供款期,便可選用一個扣除年度較長,但每年扣除額度較少的安排。
原文刊於iMoney 2011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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