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

白表客進入居屋第二市場的按揭問題


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,由明年起,每年容許5000名白表買家購買居屋第二市場(居二市場)單位。在此之前,也有個別銀行打破常規,向現時居二市場的綠表買家提供較長年期的按揭。居二市場會否因此而活化?
有報導指,個別銀行向居二市場的買家,提供長達25年的按揭;評論都指出,如果銀行對居二市場批出長年期按揭變得常規化,將有利於居二市場的發展。但較少人提到,為什麼銀行過去不選擇向居二市場買家提供較長年期的按揭?而有關限制的放寬,是否代表批核的準則已發生了變化?
居屋在一手開售時,是有折扣價的;一手開售時,會提及售價是「市值的n%」,1-n%便是折扣率,比率每期不定。如果居屋業主購入單位後,將單位在 「自由市場」轉讓,便需要先補價。補價是以「現時市值」x「開售時的折扣率」計算。完成補價後,居屋單位的業權便等同私樓,轉讓時並沒有特別限制,可轉售 予任何人。而所謂居屋第二市場,指的是居屋業主在未補價的情況下,轉讓單位。
房委擔保期反成按揭年期大限
另一方面,房委會在出售居屋時,會提供一個「擔保期」;擔保期起首日為一手居屋的成交日。如果業主有借入按揭,又在期內斷供;房委會會向按揭銀行作出賠償。由於有房委會的擔保,所以一手居屋買家可申請高達樓價95%的按揭。房委會的擔保,在居屋一、二手市場都有效。
居二市場的最大特性,是只有「合資格買家」才可購買,此亦代表了其流通性受限制。而按揭貸款與其他貸款最大的不同,是有抵押品,當借款人違約時,銀行可將抵押的物業拍賣。
買家資格受限  非理想抵押品
居二市場過去只限綠表買家購買,因此可說是一個並不流通的市場。由貸款人的角度來看,此類物業並不是理想的抵押品---如果借款人斷供,單位被收回 後,根本不可以自由買賣。但是,銀行在房委會擔保的有效期內,向居二市場的買家提供按揭,卻是接近零風險的---借款人違約斷供,有房委會負責賠償。所 以,過去銀行為居二市場的買家提供按揭,年期一般會受擔保期的限制。例如單位的擔保期餘下15年,銀行便提供15年的按揭。
問題是,房委會的擔保期有限 (2010年時,房委會將上述擔保期由25年延至30年) 。以一個樓齡20年的單位為例,擔保期便只餘10年,過去一般銀行都只會提供10年期按揭。按揭期愈短,每期供款愈高,進一步限制了樓齡偏高的居屋流通量。
近日有銀行向居二市場提供還款期超過剩餘擔保期的按揭,暫時只屬個別情況。原因是上文提及的基本因素(即「居二市場是一個買家資格受限制的市場」)並沒有改變。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,由明年起,每年容許5000名白表買家購買居二市場單位,理論上會令居二市場的需求擴大。
站在貸款者的角度,抵押品質素是有所改善。但嚴格而言,此類單位的買家資格仍受限制,若條件不改變,我們預期銀行將難以全面向居二市場買家,提供年期超越房委會剩餘擔保期的按揭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7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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