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

按證公司的市場角色


在香港,一般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是樓價7成,即買家要準備樓價3成的首期。如果買家希望以低首期入市,可考慮多種不同的高成數按揭方案。
現時高成數按揭的主流產品是按揭保險計劃,以規模而言,2011年涉及按揭保險的按揭貸款,規模逾200億元。不少借款人錯誤理解此類產品,如以為 是「銀行借樓價7成,按揭保險公司借樓價2成」等;其實此類產品的結構,是整筆按揭都由銀行提供,而借款人需要向第三者,例如香港按揭證券公司購買一份按 揭保險。當借款人違約,銀行有損失時,便由第三者向銀行賠償。
按保產品具第三方風險
由於整筆按揭都是由銀行提供,而僅由第三方提供保險,銀行代保險公司墊支高於限制的貸款;此類產品在理論上有第三方風險(Counterparty Risk),即提供保險者本身有可能欠缺賠償能力。
提供保險的公司可接受多少按揭保險合約,視乎有關公司的信貸評級(Credit Rating)而定。信貸評級的高低,則取決於保險公司的資本規模。
如果有關保險公司的評級遭下調,便代表其賠償能力下降。但最大的問題是,保險公司評級被下調,往往在金融危機出現時發生;此時亦往往是經濟下行周期 --借款人較可能出現違約的時候。簡單來說,當保險公司投資評級被下調時,亦是銀行最有可能需要向保險公司索償之時。保險公司因未能如約賠償而引致的損 失,最終仍由貸出款項的銀行承擔。
按證公司信評被降可能性極低
客觀而言,按揭保險制度,其實為金融體系埋下了一個風險。因此,在監管機構的角度而言,為按揭保險設限,如只接受A-評級的保險公司為提供按保的機構,實屬合理之舉。
現時按揭保險市場,主要的參與者是按證公司。按證公司在市場中佔有主導地位,客觀上有其價值。我們在上文提及過,按揭保險在本質上有第三方風險。但 按證公司提供按保,在理論上一樣有第三方風險;但在現實中,按證公司由港府透過外滙基金全資擁有,港府又是近乎零外債,而且大致上是「年年有餘」的政府; 因此,按證公司信貸評級被降的可能性極低。按證公司為市場提供低風險的按保方案,對銀行業似乎無害。
按證涉足市場 違小政府大市場原則
假如社會對於第三方風險較低的按揭保險產品有需求,按證公司涉足此市場,為用家提供低首期置業的方案,有積極的意義。問題是,按證公司作為市場的主 要參與者,現時在高成數按揭市場市佔率達80至90%。對市場也會產生排擠效應(Crowding Out Effect);即市場由其主導,令私人參與者難以進入市場,寡頭壟斷,長遠而言,由有政府背景的機構主導市場,這並不切合小政府、大市場原則。
我們認為,按證公司的角色,應該在於回應社會需求,為特定的對象提供服務。除了為市場中的用家,特別是一般「上車客」提供按揭保險外,宜將納稅人的 資源投放於市場失效的地方。例如去年推出的安老按揭,私人市場似乎一直對發展此類業務不感興趣。按證公司提供服務,便是半官方機構的應有之義。
相對而言,公營機構不宜以業務擴展或追求盈利為目標,涉足於私人市場。例如私營機構已在市場中提供其他類似產品,例如一手物業的的二按安排。按證公司便不宜涉足。
關注是否有違政策目標
試想像一下:假如按揭證券公司要拓展市場,向一手樓買家提供二按融資;由於有資金成本的優勢,不難搶佔市場。但有關行動勢將帶起連串問題,包括:
一、提供有關服務,是否合乎有關機構成立時的宗旨?
二、會不會引起社會批評是官商勾結,尤以地產行業為甚?
三、為甚麼公營機構要用納稅人的錢,協助發展商賣樓?
四、如出現壞帳的風險由誰承擔?
五、有關服務是否有違官方遏抑樓市泡沫的目標?
上述問題在涉及公營機構時,都會是重量級炸彈。但換了是私營機構,由於私人機構自負盈虧,上述問題大都不成問題。公營機構向市場提供類似私人機構的服務,其實吃力不討好。尤其是公營機構提供的服務,可能有違政府其他政策目標時,對政府及有關機構的影響,將更為龐大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2年7月4日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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