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下半年樓價回落,金管局統計的負資產數目亦告回升;筆者留意到不少網上地產討論區有類似回應:當負資產出現,銀行可能「call loan」(要求借款人提早還款)。似乎不少人以為,一旦物業資不抵債,銀行便會「call loan」,其實當中存在不少誤解。
當然,按揭是有抵押貸款,對貸款機構來說,抵押品高於未償還貸款當然是最理想的情況。但不表示一旦抵押品價值低於未償還貸款總額,銀行便會「call loan」。原因之一,是香港整體上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極度偏低,即使物業資不抵債,借款人仍準時供款,銀行其實沒有損失。
其次,「call loan」的行為,在市況不理想時,甚至對銀行亦屬不利。2003年時,香港樓價比1997年時下跌約7成,絕大部分在1996至2002年購入而涉及按揭的物業都成為「負資產」,但只要業主準時供款,銀行不會因為物業資不抵債而「call loan」。因為收回物業拍賣,一定不足以彌補差價,業主一旦破產,銀行的「潛在損失」便變成「實際損失」。所以,即使是樓市不景,大量物業成為負資產,銀行亦不會輕易「call loan」。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2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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