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司司長上周三宣讀預算案,對樓市的著墨不多,反而有多項稅務措施惠及中產人士。對一般置業人士來說,較大的優惠無疑是9成業主免繳差餉,及居所貸款利息免稅的扣除期,由10個年度延至15個年度。
在過去供樓利息扣稅,每名納稅人只可扣除10年,扣除額度每個財政年度10萬元。由於近年利率偏低,一般家庭申請供樓扣稅,難以用盡10萬元的免稅額(以2010年初平均按息不足1厘來說,未償還按揭貸款要逾千萬元,才可用盡扣稅額);筆者曾經建議,業主不妨考慮等按息回升,一年按息支出接近10萬元時才動用供樓扣稅。
現時政府將供樓扣稅的年期,由10年延至15年,其實以覆蓋一般20年期按揭計劃下的大部分時間,加上按息回升,以現時約2.5厘的新造按息計,400萬元的按揭貸款,首年按息支出已接近10萬元。現時一眾供樓業主或可不必費盡心思,去計算要不要動用有關優惠,現時較務實的安排似乎是「如果居所有按息支出,就申請扣稅」。
原文刊於 晴報 2012年2月7日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