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揭人(Mortgagor,又譯抵押人)指以持有物業作抵押,以取得按揭貸款的業主。
借款人(Borrower)指借取款項,並有責任償還貸款者。
原則上,一個物業如有多於一個業主,申請按揭時,需要所有業主都同意將物業抵押,簡單來說,物業的按揭契約中,所有業主都一定是按揭人。
而借款人可以是抵押物業的業主,也可以不是抵押物業的業主。例如物業由二人聯名持有,甲需要借款,而另一業主乙同意,便可以甲、乙都作為按揭人,而單以甲作為借款人的方式申請按揭。又例如物業由年長的父母持有,他們沒有收入,難以通過按揭審批,一個可行的安排便是父母(物業業主)作為按揭人,而有收入的子女(非業主)作為借款人。借款人有責任償還按揭債務,而按揭人則沒有。
至於擔保人(Guarantor)是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責任時,按合約履行有關責任者。一般當借款人的收入不足或被視為不穩定以通過審批時,銀行便會要求第三者作為擔保人;一旦借款人未有履行合約還款時,擔保人便須承擔還款責任。
或會影響將來按揭成數壓測
上述三種身份都會在信貸資料庫中紀錄,要留意的是,一旦成為一個物業的借款人或擔保人,當他日再為其他物業申請按揭時,按揭成數會較沒有相關身份人士為低;而供款與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的要求亦會較嚴格。至於按揭人,現時不同銀行有不同的處理,大多數銀行會視同借款人,當其人他日再為其他物業申請按揭時,會認為他已有按揭負擔,按揭成數及壓測計算都受影響;但也有少數銀行認為按揭人身份不算有按揭負擔,其人再申請其他按揭時,按揭成數及壓測計算都與無按揭人士無異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9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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