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中大發表一項調查,指香港樓價偏高,一般物業價格相當於中等收入家庭年收入14.19倍。不同的機構也發表過類似的統計,有關數據正確性應無問題,但結論卻與市場環境格格不入。
先還原有關數據,比較家庭收入及樓價,即計算樓價收入比(Price to Income Ratio);中大的數據以去年九龍區400呎物業、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數為標準,去年家庭月入中位數約2.22萬元,家庭年收入的14.19倍,樓價即約378萬元。某些機構統計香港的樓價收入比更高達28倍,足足比大學統計再高一倍(http://www.numbeo.com/property-investment/gmaps_rankings.jsp)
香港的樓價自然不可能既同時是家庭收入中位數的14倍及28倍。差異的原因在於如何選取樓價樣本。中大的取樣是九龍400呎物業市價;上述機構則用市中心核心區呎價,結果便大異其趣。
先不論取樣的差異,一個家庭打算購買一個物業,價格是年收入的14倍,究竟是否負擔得來?參考金管局的按揭指引,除非借款人支付較高首期,否則是不可以。
以一個年收入26.64萬元(月入約2.22萬元)的家庭為例;購買378萬元物業,7成按揭貸款額為264.6萬元。以現時新造樓按2.15厘,還款期30年計,加息3厘的話,月供14,448元,高於月入6成,即根本不可通過壓力測試。
數據與調查結果的衝突,簡單解釋是:一個入息2.22萬元的家庭,的確負擔不了一個九龍400呎單位---此類價碼的單位事實上由更高收入的買家承接。
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按揭統計中;7月份新批按揭,每宗的平均金額是314萬元,平均供款期為311個月,平均按揭利率約2厘,月供12,946元。如果以今年第二季家庭月入中位數22,500元計,供款佔月入58%,不但難以負擔,也不可能通過壓力測試。
大學的統計數字並沒有錯,某程度上也是指出了現時樓市、房屋政策的問題:統計上的中等收入家庭的確難以負擔現時樓價。但不得不提的是,政府推出的三辣招,雖然未能壓低樓價,卻成功壓得成交量。1997年一年二手住宅成交量14萬宗,2013年的人口數目、住宅存量增加,二手樓成交量卻只是4.1萬宗。成交量少了,實際入市的買家反而是較高收入一群,要計算負擔能力,便不宜以全港平均數或中位數計算。
由評估樓市泡沫程度的角度考慮,近幾年入市的買家,都有較強的還款能力,未來即使外圍因素惡化,樓價的跌幅相信亦會較上一個高峰期為低。不過,「入市的都是較高收入家庭」的現象,亦意味大量中間收入家庭如果錯過在樓價低位時入市,現時極可能在捱貴租,如何舒緩他們的住屋壓力,將是政府未來長時間的挑戰。
原文刊於iMoney 2014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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