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

債務對按揭申請的影響

一般人申請按揭時,大概都會知道銀行要為有關申請進行壓力測試,壓力測試本身對於不同情況的申請人有不同的要求,但一般借款人可能會忽略自己其他借款對按揭申請的影響。

現行的壓力測試,對未持有/擔保其他按揭的申請人,要求供款不逾月入50%,按息加3厘時,供款不逾月入60%。如果申請人已持有或擔保其他按揭,壓測要求收緊至供款不逾月入40%,按息加3厘時,供款不逾月入50%。

如果申請人未持有/擔保其他按揭借用高成數按揭(包括按揭保險、一按加二按的組合等),總按揭成數高逾標準按揭成數2成,壓測要求為供款不逾月入 45%,按息加3厘時,供款不逾月入55%。如果申請此類高成數按揭,而申請人又持有/擔保其他按揭,壓測要求為供款不逾月入35%,按息加3厘時,供款 不逾月入45%。雖然壓力測試的標準較為複雜,但總算分類清楚易明。反而一般人未必了解其他借款對按揭申請的影響。

先設想以下兩個情況:
A、B均未持有/擔保其他按揭;
A. 3萬元收入,每月有5,000元的債務負擔;
B. 2.5萬元的收入,無債務負擔。
請問何者可負擔更高的按揭貸款?

在例子中,A的收入高於B,但有固定的債務負擔,扣除有關還款支出,A可動用支出似乎與B一樣,照說二人可借入的按揭貸款額應該一樣。一般人仍在思考收入與債務關係,或者忙於打開智能電話的APP,計算負擔能力之時,行內人可能想也不用想,就會說B的負擔能力較高。

問題在於,在壓力測試要求下,按揭每月供款+其他債務每月還款的總和不可高於月入一半;結果就是,其他還款會嚴重影響壓測的結果。舉一個極端但容易 了解的例子,一名月入6萬元,每月有其他債務還款3萬元的人士,由於有以上壓力測試要求,其可借入的按揭金額是0元。雖然他每月可動用的收入達3萬元,但 由於其他債務每月還款已達月入一半,結果就是完全蠶食其負擔能力。

申請按揭前,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先行償還其他債務,對提高按揭批核機會,有一定的幫助。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6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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