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

由有樓才結婚說起

有機構發表調查報告指出,72%未婚人士表示,置業是結婚的先決條件;簡單來說,有七成人認為,無樓即不能、不願或不肯結婚。要有樓才結婚的想法不知由何而來,但似乎是社會主流觀點。

香港人的平均初婚年齡,男的31歲,女的29歲,在國際上來說算是遲婚。原因恐怕與上述有樓先結婚的要求有關。2013年,20至29歲本港居民的 入息中位數,男性是1.2萬元,女性是1.1萬元,平均是1.15萬元。假設一對年青男女情投意合,但二人入息剛好在中位數,即二人月入共2.3萬元。

2.3萬元以較佳的按揭條件,即利率2.15厘,30年還款期計,在壓力測試要求下,可負擔的按揭貸款上限是252.7351萬元,每月供款約9532元;若按息加3厘,月供便超過月入六成。

在「上車盤」動輒400萬元的今天,一般香港青年人極力只可負擔252.7萬元的按揭,一定要先置業後結婚的話,不是「成功靠父幹(上一代的資金支持)」,就只好力爭上游,收入要在同齡人之中脫穎而出,或者多儲幾年錢令按揭借款減低──結果自然是婚期愈來愈晚。

當然,現實中總有一批青年置業人士,他們或者得到父母的資助,或者憑個人努力,收入高於同齡人士;他們有意成婚的話,最少已達到了「有樓」的要求。 退一步而言,香港年年有幾萬人結婚,不見得個個都已有物業。現實中有四成多的家庭並不是居於自置物業,意思是不少抱持置業是結婚先決條件的人士,最終會向 現實屈服,無樓也結婚。

不過,整體上,置業門檻高,應該是導致遲婚,甚至不婚情況普遍的一個基本原因。而遲婚或不婚不只是個人選擇,整體社會也會承擔後果。

政策上,出於公平原則,政府難以作出特別的政策傾斜,協助青年人置業。要解決問題,似乎也只好由增加供應着手。不過,在政府民望低下,社會分歧嚴重的今天,增加供應困難重重,青年人難以置業的情況,恐怕仍將持續一段長時間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 2015年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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