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

再論「置安心」


早前我們在本欄提議,港府可考慮提供「中產租住房」,以較穩定的租金租 予中產階層,令「長期租屋」成為中產階層解決住屋問題的選項。在回應的讀者中,有意見認為建議與「置安心」雷同,多搞一種資助房屋甚無謂。但筆者認為「置 安心」計劃,實際上較現有的居屋和我們建議的「中產租住房」都大有不同,說白一點,是「三不像」。 先回顧一下甚麼是置安心計劃:計劃是由房協興建房屋並以市價租予中等收入之市民,而租戶在購入其單位或私人市場上的單位時,可獲租住期間所繳納淨租金之一 半作為資助。
問題在於「可租可買」 以上短短數十字,已隱藏其中問題。「置安心」的問題正是「可租可買」。入住第一年,全部住戶是租客,業主是房協。數年後,假設一半住戶選擇購買單位,結果 便是大廈一半業權分散,一半由房協持有。此類情況絕不理想,情況類似回歸初期讓公屋居民購買公屋單位的「租者置其屋計劃」;同一座大廈中,有一些單位業權 分散由小業主持有,一些由「大業主」(房委會)持有,到了大廈維修時,往往因為業權份數不對等的問題,出現爭拗。(例如「大業主」用的是公家錢,在「租戶 要求」下,不介意用上巨額維修,但小業主卻不一定同意)
如果未來「置安心」的核心概念,即「可租可買」不變,筆者預期住戶會就維修管理等問題出現無數爭議:對租客來說,習慣了幾年「大業主」的維修,自然 會期望日後維修持續由大業主負責。對小業主來說,眼見租戶只需繳付租金,不必夾錢維修,恐怕亦難免心理不平衡;長期來說,此類業權混合的物業,在物業管理 和物業增值上,不利於小業主「以資產保值」。
「置安心」或步「租置混合」後塵
先不論政府有沒有責任協助市民置業,租置計劃的教訓很明顯:最好不要在同一棟資助房屋中,混合租客及小業主。此等計劃引伸的「租置混合」 (lease-own mixture)問題,過去已有大量報道,現時官方建議的「置安心」,勢必出現類似情況,既有先例可援,如果住戶仍是選購置安心單位,筆者只能問說句「食 得咸魚抵得渴」。 除此之外,「置安心」的部分租金可以用作將來置業的首期,而計劃亦有其彈性地容讓租置者選買「置安心」及私樓。表面看,買家有十足自由度,但細心想像一 下,此中其實只是提供買的選擇。以市值租金1萬元的單位為例,置安心住戶租滿5年,可取回5年租金的一半用於置業;數值是30萬元(1萬 /2x12x5)。除非其時市況極為偏淡,又或住戶個人財政轉差,否則在「取回30萬元入市」及「在私人市場租樓」之間,正常人只會選擇入市。結果是: 「置安心」不會減少置業的需求,只是將購買力延後。如果5年後樓市暢旺,置安心計劃反會令一群約滿住戶趕在同一時間入市,為樓市火上加油。
退市機制未清晰
最後,我們仍然要問的是「置安心」的退市機制如何?退市機制可以有兩個層面來說︰ 1)整個計劃的終止及2)計劃的資金回籠。 站在物業週期角度而言,「置安心」是不會如居屋般,在樓市低位出現需求減退的現象,相反的這會是長開長有格局:樓市急升時,市民買不到私樓,這計劃便是安 慰獎;樓市下滑時,受惠者仍一邊可享用平租、一邊儲錢兼留意市況,並無迫切入市。「置安心」的吸引力是五成租金的累積,而這筆資金正是需要較長的時間去兌 現。因此,我們相信「置安心」一旦推出,政府便難以抽身!至於資金回籠方面,「租置混合」的情形令政府難以收回投放的資源,令政府在這項施政中不但長期蝕 租、更輸了投放資本的機會成本;同時要承擔日後物業維修開支。在財政儲備豐裕的今天,或者沒有人關注這些,但「置安心」一旦長期存在,計劃終會是政府的包 袱。 「置安心」整個計劃的問題是未來難以退市,亦難有效的將公帑收回,這是一個基本的政策持續性問題。除此之外,計劃沒有將香港樓市波幅大、週期短的結構性問 題改善。我們始終認為,香港大地產格局的後遺症己到達一個需要全面調整的時候,在沒有清析的房屋政策和目標下,所有政策的推行,只是小恩小惠,慷立稅人之 慨、同時在無視制度之惡時,急就章式作小修小改,這只是「架床疊屋」之舉!

原文刊於香港經濟日報網站 2011-07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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