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何不考慮「中產租住房」?


筆者上周提到「的士牌照」在長久欠缺供應下,令牌價不斷上漲。對於租車的司機而言,卻因此處於十分被動的位置。香港樓市租客的處境,亦與的士司機雷同;租 樓者如租車司機般,陷入一個沒完沒了的加租、樓價升、再加租的循環之中。醒目的《經濟日報》讀者同時指出,的士車資受約束而樓租卻不受管制,樓市租客面對 的問題可能較的士司機更為嚴峻。
政策失效致「尋租行為」
我們看香港樓市的最大問題,是樓市已出現「尋租行為」(rent-seeking behavior)。在經濟學上,有說市場的壟斷者為要維持其壟斷地位,而進行多種非生產性的尋「經濟」租(利)行為,譬如政冶游說、人眽關係的疏通、甚 至是不合法的賄賂行徑。經濟租的出現有所謂自然及非自然,而香港樓市的經濟租正是後者——由政府欠缺整體房屋政策所致。
香港樓市有波幅大、週期短的特質,香港政府往往順應民意,在最高及最低點推出所謂矯正市場的措施。這些措施在推出時,往往宣稱是要處理市場失效;但實行之時,卻往往再為市場創造新的租值,令市場參與者不斷花資源及成本爭相追逐。
香港樓市現象中,因政策被濫用而出現的發水樓、實用面積差異下的縮水樓、一手以及二手樓銷售監管不力的異常成交等,都是政策失效導致尋租行為下的利潤極大 化。尋租行為被認為是一種缺乏「遞增價值」(incremental value)的行為,即利潤只是給尋租者所掠奪,沒有為社會創造價值,甚至有人認為,這是香港忽略創意和打壓創造性行為的根源。對此,筆者相信香港樓市似 乎需要進行一些根本性的改造。
令「長期租樓」成為中產選項
香港物業市場一大問題是,環境迫使香港中產階層不得不買樓——在取消租務管制後,租期完結,租金往往大升。近日有團體遊行,要求政府恢復租務管制,限制業主每年加租的幅度。有關建議觸動香港「私有產權」的教條,在政治上可能難以實行。
其實,與其限制小業主每年加租幅度,我們認為官方不如另作籌謀,從基本開始,令「長期租樓」成為本地中產的選項,不必擔心租金年年上升。這樣長遠而言可紓緩物業市場的置業需求,也可令私人房屋的租金升幅放緩,從而理順大上大落的樓市周期。
筆者的建議是考慮由官方機構推出「中產租住房」,供中產家庭租用。所謂「中產」,筆者認為應該指家庭收入中位數在「全港家庭收入中位數」以上,至「居於私 人房屋住戶收入中位數」以下的一群。以2011年第一季的數字而言,全港家庭月入中位數為19,100元,而居於私人房屋住戶收入中位數為27,600 元;以統計處資料而言,位於此區間的家庭大概有40萬戶。
家庭月入低於19,100元,如家庭人數為4人或以上,已合資格申請公屋。家庭月入如高於27,600元,以現時利率(約2厘)供樓,負擔一筆約210萬元的按揭,供20年,月供10,624,佔月入不足4成。高於此一收入水平的家庭,應可以置業。
逐年遞減租金作鼓勵
針對那40萬戶符合收入條件的家庭,政府或可考慮在未來10年,撥出土地,發展「中產租住房」,提供約4萬戶,可供「合資格住戶」的一成入住。此類住屋, 租約建議為5年,期滿可再訂租約。租期達5年,是要回應在私樓短租期和頻加租的現象,同時,該5年期可免跟私樓競爭。建樓質素可以沿用實而不華的標準,但 實用面積應高於私樓,更不可建發水和縮水樓。
租金方面,可以是「首年為市值租金,按年以半成遞減」,即第5年的租金,為第一年的7成,以鼓勵租客長期租用。這租約其實就如「價內」(in-the- money)期權,怎樣選取折扣可以再議,譬如取消租金折扣,將付出的租作免稅額處理。整個建議的構想,是希望打破現時「死慳死抵都要買樓」、「租樓等同 遊牧民族」的特殊生態。
對租客而言,如果政府有此類單位供應,有幾個好處,包括:有較佳的「租樓」選擇,不必擔心租樓住一年後被加租,變相被迫遷。由於長遠來說租金較相宜,租客 亦可在租期內儲蓄資金,留待日後置業/創業之用,有助提高社會流動性。對市場而言,市場上出現一批租金較相宜的實用單位,亦可望紓緩中小型私人住宅的租金 升幅。
總好過「一小時生活圈」
對港府而言,以十年為目標,每年提供4,000伙單位,對公屋或私樓用地的排擠效應不算太嚴重。十年之後,此批「中產租住房」亦可為港府帶來穩定的租金收 入。計劃如受歡迎,可適量擴大,未來有助港府開拓另一較穩定的收入來源,避免過度依賴賣地收入。如政府想藏富於民,可將此等物業證券化上市,讓市民認購, 做個散戶包租公,政府亦可資金回籠用於其他開支。
長遠而言,萬一香港的房地產對富有同胞的吸引力持續,即使本土香港仔置業無門,亦可望透過中產租住房的計劃,在本地有一安身之所;不必如某些疑似特首候選人的建議,要遷居至深圳河以北的「一小時生活圈」,接受和諧的城管、治安隊的服務。



本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網站 2011-07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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