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27日 星期一

債仔的賴賬模型



金管局多次收緊按揭及推出壓力測試,理由都是要確保樓市周期轉向時,不會為銀行帶來滅頂之災。且分析一下,借款人(債仔)的賴賬模式,看看在什麼情況下,會為銀行帶來壞賬。

在具體分析前,有一點要留意:銀行按揭是有抵押貸款。此類貸款只會在兩個條件同時出現時,才會令銀行出現壞賬---1.物業資不抵債,即成為負資產;2.債仔斷供。單一情況出現,例如物業成為負資產,但債仔維持正常還款;又或債仔斷供,但物業價值高於未償還貸款餘額;都不會令銀行出現壞賬。

值得留意,在兩個因素中,貸款人更看重的,是債仔斷供的可能性,具體一點,是債仔的還款能力及還款意願。部分原因,是物業是否負資產,很大程度是由大市左右,無從管理。以97年跌市的經驗,當年不論各地區、不同物業的跌幅均相若。但債仔的還款能力及還款意願,卻是可管理的管理得好,即使抵押物業是負資產,銀行也不會有損失。判斷債仔還款能力的,主要是看其收入是否可信、穩定;至於還款意願,便是看債仔的信貸紀錄。

由過去的經驗看,債仔如有實在的住屋需要,即使物業價格下跌,一般來說仍會堅持供樓。舉例,債仔持有一個自住物業,購入價200萬,欠銀行140萬,物業市值跌至100萬,負資產比率140%;又或樓價下跌至50萬,負資產比率180%;對債仔的分別都不大他們的供款不受估值影響;例如按息3厘,尚餘還款期25年,月供都是6,639元。

在債仔角度看,負資產比率高低,對決定是否斷供的影響不大。一般用家是不會單單因為物業成為負資產而斷供的不供樓也要租樓。甚至同類單位租金支出5,000元,也未必觸發債仔斷供---斷供會留下不良紀錄,他日再難透過按揭置業,非不得已,不會是選項。

那什麼情況才是「不得已」?供款大幅高於租金支出,甚至高於借款人可負擔水平時,便是常見的情況。例如上述例子中,按息升至8厘,月供會升至10,806元,假設債仔失業,又或收入下跌,便可能觸發其放棄物業的決定。另一個考慮是負資產的程度,上文提及的個案,負資產額度只是4090萬元,正常債仔較高機會選擇慢慢償還。不過,一旦負資產額度極高,債仔又判斷可見將來樓價都不會回升,令他脫離負資產行列,都會是觸發債仔放棄物業不是與銀行商量「剃頭」減債,就是索性斷供,等銀行收樓,甚至申請破產。

簡單來說,債仔(尤其是用家),即使物業成為負資產,甚至供樓支出略高於租屋支出時,一般都不會觸發斷供。只有在供款大幅高於其負擔能力、供款又高於租金支出時,才較可能引發斷供。

不過,話得說回來,金管局推出的多項逆周期措施中,限制按揭成數、壓力測試分別處理了以上兩個問題。收緊按揭成數,令近年批出的按揭平均成數只有5成多,除非樓價暴跌,否則負資產大量出現的機會不大。而壓力測試下,新批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只為36%,除非債仔收入急跌、就業環境惡化,否則應有能力應付加息帶來的供款增加。可以說,金管局的措施,已大大降低未來經濟環境惡化時,負資產按揭為銀行帶來的壞賬壓力。

原文刊於iMoney 2015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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