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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26日 星期三

漸進式按揭DIY

 特首一句「會研究在資助房屋引入漸進式按揭」,引起市場討論。我們曾提及,在私人市場,除非賣方提供利息補貼,否則難以達成「先為樓價一半承造按揭,餘額之後再供」的效果。不過,按揭借款人其實有多個方式自製「漸進供款」的效果,而且大部分情況下,都可減少按揭的全期利息支出。

過去,其實有銀行提供「漸進式還款」的樓按安排,即以傳統息隨本減的方式還款之外,借貸雙方約定借款人的還款按年以一定方式(例如每年增加2%)上調。此種還款方式是假定借款人的收入可按年增長,在利率不變的情況下,增加的還款都用於償還本金,如果會令還款期縮減,變相減少了全期利息支出。


 

此種方式近年因種種原因不再流行,但借款人其實可以在罰息期後,按自己的財務情況,定期作出部分還款,例如尚欠銀行600萬元,進行部分還款10萬元之後,便只欠銀行590萬元。借款人在部分還款之後,可以選擇餘額按既有年期還款(每月還款會減少,年期不減),也可選擇餘額按既有還款額度償還(每月還款額不變,還款期縮減)。兩者都可達到「增加還款」的效果,而且可節省全期利息支出。但要留意,銀行對部分還款有一定的限制,例如還款有一定額度下限。

另一個較進取的方式是轉按,例如原本欠銀行600萬元,尚餘年期25年,透過轉按至另一銀行,維持貸款額為600萬元,如果利率一樣,借款人又選用較短的還款年期,便可達成每月還款增加,而全期利息支出減少的效果,而且轉按所得的現金回贈,在抵消轉按律師費後,可望仍有一定剩餘,可視為額外的好處。當然,此部署要多個條件配合、包括物業的估值、壓縮還款期後,借款人收入是否可通過壓測等。

最後,如果現有按揭本身有存款掛鈎戶口(Mortgage-Link),借款人也可將閒置資金存入戶口,賺取與按揭利率相同的較高利息,抵消部分按揭利息開支,此種安排雖然沒有「增加還款、減少利息」的要素,但由於存款可自由提取,在理財上反而是更有彈性的方案。

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22年1月25日

2022年1月18日 星期二

貸款人角度看漸進式按揭

 

特首提出資助房屋可參考新世界發展的建議,推出漸進式按揭,令買家在置業後首10年的按揭負擔減半。較多人討論在借款人角度看,類似建議有何利弊,但較少人談及銀行又會如何看待類似產品?

先說明一下,由於漸進式按揭目前沒有詳情。此處只討論最簡單可能的模式,買家購買單位,借入足額的按揭,當中一半以正常方式還款,另一半延遲還本,即只供利息,並且由賣方補貼利息。此安排便可達到買方/借款人首10年按揭還款減輕一半的目標(當然,此個極簡方案有大量衍生問題,例如補貼利息的方式?有沒有上限,如市場利息上升,補貼是否自動增加等)。


 

先撇開利息變化的處理問題,可能有人會問,漸進式按揭令銀行收回本金的時間減慢,銀行會不會有什麼疑慮。的確,由貸款人角度看,類似的安排,代表貸款中,有一半會以傳統息隨本減方式,本金逐步攤還減少。而另一半貸款,首10年只收利息,本金要在10年後才償還。

銀行貸款目的是賺取息差,因此在理論上,即使本金延期償還,只要收足利息,問題並不大。一定程度上,由於有部分本金較遲償還,在銀行體系「水浸」的情況下,更減輕了年年「跑數」的壓力。

不過,在風險管理角度看,貸款本金償還速度減慢,會輕微增加銀行風險。在正常情況下,本金逐步攤還,借款人出現資不抵債,物業成為負資產的風險會逐步下跌。而類似於漸進式按揭的(部分)延遲還本安排,的確會令此風險攤銷的時間放長。

惟過去一手居屋都有房委會的擔保,換言之,在借款人違約,銀行貸款出現損失時,可向房委會索償。如果未來的資助房屋也維持此種架構,理論上延期還本的安排便完全不會增加銀行的風險。估計在「協助政府解決房屋問題」的主旋律下,銀行不會介意提供此類既不會減少利息收入,又不會增加風險的樓按產品。

要留意是所謂等價交易,上述的風險不是憑空消失,只是由銀行轉往賣方,在資助房屋市場仍有可能出現,但在私人市場可能難以複製。

 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22年1月18日

2022年1月12日 星期三

漸進式按揭問題在公帑運用

特首林鄭月娥受訪時透露有意在資助出售房屋(居屋及綠置居)引入漸進式按揭。當執行機構房委會都表示尚待了解計劃的詳情,市場已在討論有關計劃的可能模式、是否着數等。但除了有無着數,更大的問題也許是公帑的運用是否得宜。

有關的訪問,對漸進式按揭只有一句簡單的形容:「買家只須承造單位樓價一半的按揭,餘下的一半樓價按揭,買家可於成交後10年內,一次過或漸進式分階段承造」。目前公眾並不知道特首構想中的漸進式按揭內容,而且由房委會的初步反應看,似乎連此個執行機構也尚未展開相關討論。


 

技術上有不同的方法可以達成特首描述的目標,包括房委會賣樓時先收樓價的一半,買方為此一半業權申請按揭,餘下一半10年後才收取(應該是按原賣價),到時再申請此一半樓價的按揭。另一個可能的方法是樓價全額交易,借足額樓按(一手居屋便是折實價的90%至95%),但一半樓按首10年暫不還本,而利息由賣方補貼,同樣可達成首10年買方每月還款減半的效果。

不同的方案會有不同的問題,而以上兩種(或其他可行的方式),都會令房委會的現金收入大減(或者少收了樓價、或者要付出利息補貼)。而房委會可提供廉租公屋、興建不同類型的公營房屋,都有賴於出售居屋的收入。如果為一手居屋引入更多由房委會埋單的按揭優惠,最終房委會入不敷支,反而會令房委會的建屋能力下跌,要維持的話,只好要由政府補貼。

另一層問題是,居屋本身已是福利,買家可享用一定的折扣購買單位。在此之上再加上10年按息補貼,是否有雙重福利的問題?尤其是現行的居屋銷售制度,並非不受合資格買家歡迎,每次出售居屋都超額多倍申請。在未能有效增加供應前,增加優惠,正常的結果就是引來更多人申請、獲揀樓的機會更低、只有少數幸運兒受惠,此又是否政府希望見到的結果?

「一半按揭10年不用還款」聽來對買方很美好,但銀行總不會做蝕本生意,那一半樓按的10年利息支出,總要有人支付。如果最終是以公帑埋單,為什麼不把相關資金用於造地起樓?對壓抑樓價,直接增加供應,應該有更明顯的效果。

 原文刊於信報網站2022年1月11日

跨境徵信互通常規化的影響

隨着內地及香港的跨境融資需求上升,貸款審批亦出現信貸資料壁壘的問題。兩地的信貸資料在過去長期不互通,但此種情況正在改變。由風險管理角度看,這種訊息不對稱的壁壘消失是好事,但由個別借款人的角度看,便意味貸款申請被拒的可能性上升。 內地與香港各有各的企業、個人信貸資料系統,在過去兩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