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置業難」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思,有些人是只有足夠資金作首期、但應付不了按揭。有些人則是相反,有足夠收入應付按揭還款,卻沒有足夠的首期;部分較高收入,不介意外付利息的準買家,可能會想到以借貸解決首期問題,但要留意,如果首期是以借貸取得,可能引發銀行拒批樓按申請。
在現行的按揭指引下,樓價1,000萬元以上住宅的銀行按揭成數上限只有5成。以一個樓價1,200萬元的「中價物業」為例,買家即使是自用、有充足收入、無其他欠款;按揭成數上限亦只是5成,即可借600萬元,買家需自備首期600萬元。對不少家庭來說,可能出現「按揭供得起,首期付不出」的尷尬現象。
由於市場資金充裕,私人貸款(尤其是稅貸)的利率相宜,部分首期不足,但收入可觀的準買家可能會打算借取私貸,充當(部分的)首期。但要留意,銀行的按揭申請表一般會要求申請人申明首期來源,可接受的包括「儲蓄」、「投資所得」、「家人贈送」等。但「借貸」卻不是可接受的來源。由於申請按揭時,申請人需要同意銀行查閱信貸報告,正規的貸款基本上一覽無遺。銀行如發現按揭申請人在近期有大額借款,很可能會拒批按揭。
不實陳述或需負上刑責
當然,部分人可能有迴避的方案,令銀行便難以發現按揭申請人首期來自借貸。但要留意,嚴格而言,向銀行申請貸款時作出不實陳述,一旦被發現,銀行有權以借款人違約為由,作出Call loan,借款人甚至可能負上刑事責任。
另外要說明的是,樓按申請人可能本身有其他借款,只要不是用於充作首期的話,並不會直接引發銀行拒批。但要留意任何債務的還款,均會直接影響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的計算、令可借入的按揭金額減少。對於收入僅僅可通過樓按壓力測試的準買家來說,較穩妥的處理方式,是在申請樓按前,先行償還其他債務,以減少對樓按壓力測試的影響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2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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