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

發展商回贈印花稅對按揭的影響

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後,樓市成交量急跌。部分發展商為吸引買家,已開始調整策略,例如向需要支付雙重印花稅的買家回贈一半印花稅,變相令買家以舊有稅率支付印花稅。買家購買此類一手盤時,須留意會有額外首期開支。

以 購買一個樓價1,200萬元的物業為例,如買家擁有其他物業,須支付樓價7.5%印花稅,即90萬元。假設發展商回贈一半印花稅,即45萬元。根據金管局 指引,銀行在批核涉及發展商回贈的一手物業按揭時,回贈額須自估值中扣除。以上述例子而言,銀行估值上限便可能將回贈金額,即45萬元自樓價扣除,即估值 上限為1,155萬元。按現時按揭指引,銀行按揭貸款上限為577.5萬元,即買家要準備622.5萬元首期。

相反,如果購買估值1,200萬元 的物業,沒有發展商回贈,按揭貸款上限是600萬元,首期亦為600萬元。發展商回贈可為買家省下印花稅支出,但卻會增加首期開支。在上述例子中,發展商 回贈45萬元,但按揭上限因估價下調,買家須多付22.5萬元首期,實際上節省的現金支出只是22.5萬元。

原文刊於晴報 2013年3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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