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特首梁振英宣布每年會批5,000個白表名額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後,居二市場因預期需求上升但供應未增,出現一批高價成交。未補價居屋業主申請加按或轉按時,須注意不少事項。
如
物業是私人住宅,業主申造按揭時,按揭契一般註明「ALL
MONIES」,方便日後加按時,不必與銀行再簽訂新按揭契。但一手居屋及居二市場單位,涉及房委會擔保,按揭契註明「FIXED
AMOUNT」;未補價居屋業主(一手或居二市場購入),需要加按或轉按時,須有房署署長書面批准。手續上,業主須填妥從屋苑管理處或附近房委會辦事處取
得的加按申請表,及交回單位按揭尚欠貸款證明文件;獲批准便可申請。
一般接受加按原因,包括籌措醫藥費、家庭成員教育費、殮葬費、業主因離婚/分居而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等;至於個人財務問題(如透過加按償還其他債務),當局則會視乎個別情況作出考慮。
原文刊於晴報 2012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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